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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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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消费电子和新能源动力/储能两大领域,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产品及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件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稳扎稳打,持续创新,脚踏实地朝着智能化、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努力发展。本公司深耕市场多年,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延伸制造链条,掌握了模具开发、冲压、焊接、模切、电镀、热压、注塑等各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并基于对整体工艺的深刻理解自主进行生产流程自动化开发,构建了兼具完备性、协同性和通用性的制造体系,实现了产品的高质量、精益化生产,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竞争力不断提高。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本公司将加速新技术研发布局,进一步构建综合竞争优势,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好准备。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类产品和动力/储能类产品。拥有包括热敏保护组件、数电传控集成组件、精密结构件、柔性功能零组件、微型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电池壳盖/壳体、CCS一体排、软硬连接器等日益丰富的产品线。热敏保护组件、数电传控集成组件、精密结构件、柔性功能零组件、微型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动力及储能赛道,以动力/储能电池壳盖/壳体、CCS一体排、软硬连接器等产品为基点,进一步提高在新能源领域终端市场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依托完整的制造体系、快速的客户响应、稳定的产品品质等综合优势,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资源,是消费电子及动力/储能电池零组件制造龙头企业。公司直接客户包括新普科技、惠州德赛、宁德新能源、欣旺达、三洋集团等国内外消费电子厂商及动力/储能电池制造商,产品最终应用于比亚迪、苹果、华为、微软、惠普、戴尔、三星、联想、Meta等知名消费电子及动力/储能电池行业终端品牌。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及生产实力,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被纳入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名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20,000,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完成。详见2023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2023年7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