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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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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77版)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3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8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陈彦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财务专家咨询组专家,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股交中心第二届注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周华女士近三年签署过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周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过2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刘颖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就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公司就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拟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屈力扬、吴晓波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08,9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40,322万元(不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子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视”)、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3年5月21日,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4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邬伟琪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1:其他关联方指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4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入房屋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合营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新增3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2: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联营企业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新增55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3: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2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自2023年3月起,森思泰克及其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4: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联营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新增20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5: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新增4,720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

注6:公司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原为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图”)董事,洪天峰于2022年4月离任深圳中图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深圳中图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3年5月起,深圳中图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注7: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3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45.14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25.23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未发生贷款。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8家上市公司、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8,240,548.50万元,净资产23,566,691.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170,338.42万元,净利润1,371,770.7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2,996.74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56,710.27万元,净资产244,977.0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4,932.66万元,净利润17,978.8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应用产品、模块电子终端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2.39万元,净利润-2,355.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鹏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7,841.50万元,净资产14,459.3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7,386.77万元,净利润615.8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信息、网络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实业投资;销售: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停车场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624.86万元,净资产7,093.6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765.70万元,净利润1,160.6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安防工程安装;电子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防盗报警设备、门禁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交通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应用产品的生产、安装及销售;楼宇综合布线、楼宇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25.28万元,净资产412.5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3.53万元,净利润-372.7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铎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839.78万元,净资产2,809.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017.50万元,净利润189.7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物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大数据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标准化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43.09万元,净资产2,250.6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9.74万元,净利润131.1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航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434.54万元,净资产2,758.5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47.62万元,净利润-214.7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思远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594.55万元,净资产6,580.4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868.55万元,净利润683.4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310.48万元,净资产-1,387.3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90.97万元,净利润-1,840.8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芳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车服务;代驾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869.56万元,净资产1,071.9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39.62万元,净利润26.1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558.38万元,净资产7,735.9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82.63万元,净利润-1,090.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0,069.62万元,净资产17,291.7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4,477.55万元,净利润4,523.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安防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541,985.39万元,净资产1,655,712.2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4,270.83万元,净利润39,697.8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331.73万元,净资产16,496.9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74.27万元,净利润-3,700.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注册资本:607,055.18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银行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4,077,146.0万元,净资产6,418,850.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45,587.5万元,净利润376,689.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亮

注册资本:2,510.95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181.78万元,净资产13,063.3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5.24万元,净利润-6,836.3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燕来

注册资本:13,825.486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经营范围:生产精密新型电子元器件、相关电子连接器及精密模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7,363.28万元,净资产121,315.4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717.39万元,净利润3,751.3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陆建忠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峰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不涉及互联网数据服务及外商准入管理措施);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琪庚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器材的展览展销;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均不含限制项目);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上门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出租;安防科技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不限制项目);保安服务;安保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发;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34,891.77万元,净资产-2,576.1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1,043.33万元,净利润5,395.2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三)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建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四)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水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智能硬件设计开发,计算机应用服务、网上生活服务平台、网络媒介平台、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开发、设计集成电路芯片、系统级芯片、AI人工智能算法、模块、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及通信产品及智能终端并提供相关咨询,委托加工制造和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应用系统集成、软件及操作系统配套及参考设计方案;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上述产品的商业批发、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IT设施管理、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投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85.24亿元,净资产113.2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41亿元,净利润11.93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价格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比照市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比照市价执行,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1、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公司与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掌握的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2024年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4、公司与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视业务需要发生。

5、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为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制造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充分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比例合理、合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5.3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3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汇兑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严格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密切跟踪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及其变动情况,提高外币收付款预测准确度。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为防范外汇风险,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充分、有效、可行。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6.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166.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合肥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海视新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西安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皮山海视永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洛浦海视鼎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皓榕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墨玉海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田海视美阗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HIKVISION TECHNOLOGY PTE. LTD.、武汉海康威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武汉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Hikrobot Korea Limited、Hikrobot Europe B.V.(以下分别简称“海康香港”、“合肥海康技术”、“南京海康技术”、“石家庄海康科技”、“郑州海康技术”、“杭州海康科技”、“乌鲁木齐海视新安”、“西安海康技术”、“皮山海视永安”、“南昌海康技术”、“洛浦海视鼎鑫”、“武汉皓榕科技”、“福州海康技术”、“杭州海康电子”、“墨玉海视”、“重庆海康科技”、“上海海康技术”、“于田海视美阗”、“微影智能科技”、“海康智能科技”、“海康机器智能”、“重庆萤石”、“浙江海康消防”、“成都海康技术”、“海康新加坡科技”、“武汉海康技术”、“杭州海康系统”、“重庆海康系统”、“萤石软件”、“武汉海康消防”、“海康机器人韩国”、“海康机器人欧洲”)。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166.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担保方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海康微影传感”、“海康机器人”、“杭州海康消防”)为公司持股60%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微影智能科技、海康智能科技、浙江海康消防、武汉海康消防、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机器人韩国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方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 “萤石网络”)为公司持股48%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重庆萤石、萤石软件为公司间接持股48%的控股子公司;

注2:合计与总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以及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166.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被担保对象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6.7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43,547.46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4%,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下转2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