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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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强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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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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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上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的授信额度
●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在总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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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徐永先生、唐晓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徐永)简历
徐永,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富士康、苏州研扬科技、上海代诺科技电子工程师;现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唐晓慧)简历
唐晓慧,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苏州美图半导体机械工程师;现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计主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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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张萍女士、叶晓明先生、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周少华先生、郭剑光先生、程星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程星宝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剑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周少华先生和郭剑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三、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五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与三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JIANQIANG LIU)简历
JIANQIANG LIU,男,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历任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纽约)高级工程师;PerkinElmer Optoelectronics Inc.工程部经理;LS Technologies Inc. CTO;Superimaging. Inc.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康众医疗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康诚企管董事长;苏州康捷执行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高鹏)简历
高鹏,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教师;北京联想集团工程师;北京卓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首钢环星触摸电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今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康众医疗董事、副总经理康诚企管董事;同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董事候选人(张萍)简历
张萍,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苏州太湖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往来会计;苏州胜美达电机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康众医疗董事、财务总监;康诚企管董事;杭州沧澜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四)董事候选人(叶晓明)简历
叶晓明,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日腾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IT工程师、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T工程师、康众有限技术支持部经理、国内销售总监;现任康众医疗亚太区销售副总裁、董事;拟任康众医疗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五)董事候选人(刘建国)简历
刘建国,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无锡县钢铁厂工人;无锡县食品公司职工,现任康众医疗行政人员;康诚企管监事;杭州沧澜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少华)简历
周少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经理助理、西门子医疗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剑光)简历
郭剑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冠亚商业集团CFO及副总经理、香港宜进利集团董事及总经理、美国PAJ INC.高级副总裁、瑞玛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金银业贸易场顾问;现任西交利物浦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星宝)简历
程星宝,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立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及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安臻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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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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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超过了项目资金需求量,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或回购公司股份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并致力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营运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尽量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推进投资活动,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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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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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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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00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是审查意见,经对立信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从业资质符合《证券法》的规定,鉴于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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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市场开拓、内部治理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进展,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各委员能够充分基于其专业背景,对公司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审计沟通协调等重大事项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慎讨论研究并严格执行相应审议程序,确保公司科学、规范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743,126.4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2,206.4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42,389.4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8,166.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70,798.77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就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职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公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监督核查和审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2023年度履职情况良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2023年度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的任职以及期间履职情况,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88,129,02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737,722股,以此合计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19,130.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根据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JIANQIANG LIU、高鹏、张萍、叶晓明、刘建国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3,00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JIANQIANG LIU、高鹏、张萍、刘建国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张萍女士、叶晓明先生、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周少华先生、郭剑光先生、程星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剑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决策,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暨拟提供履约保函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签署生效合作协议书暨拟向全资温州子公司﹝康智思远(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工商核准登记﹞提供保函额度为人民币1,600.00万元的履约保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制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萍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刘建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萍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刘建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为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萍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刘建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