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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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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总部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事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投资顾问等业务,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其中,经纪业务的发展与其他各业务发展相结合,广泛的客户基础也带动信用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发展;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其中融资融券业务收入为公司信用业务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自获得保荐业务资格以来,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实施业务转型,由单一股权业务向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新三板等各条业务全面发展转变的同时,逐渐提升市场定价和销售能力,逐步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一体化发展模式和组织架构。

资产管理业务是以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为基础的证券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其中,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交易业务(做市交易、撮合交易等)和自营投资。该交易业务主要通过赚取买卖差价、取得利息等方式获取收益。

其他业务还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业务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3)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券到期兑付及摘牌

2022年1月,公司发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华林01”),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4.50%,期限为2年。该债券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付息兑付及摘牌。详见公司在深交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其他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二)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2023年3月,公司结合最新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2023年12月,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以及审计费用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25日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指出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七方面问题:一是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二是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备选库管理不完善;三是交易系统风控指标设置存在缺陷;四是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五是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六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七是人员及薪酬管理机制不健全。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涉及仲裁进展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披露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与公司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仲裁案件情况。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简称“《裁决书》”),根据仲裁结果,公司需偿还申请人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228,375,010元(如果案涉专项计划在之后的底层资产处置中有可分配财产,申请人后续在清算后可获得的案涉专项计划分配财产应扣减被申请人已赔偿的金额),并承担大连银行律师费、仲裁费等。公司根据应偿还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确认预计负债,同步考虑相应税金的影响;并结合经营情况调整2023年度的部分预提业务及管理费,对2023年度预计净利润进行了调减。

公司在收到《裁决书》后,已按照相关流程,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异议。公司申请撤销(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仲裁裁决一案,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4〕沪74民特19号),并于4月8日开庭审理,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作出裁决。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近三年公司分类评级结果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相关要求,经公司自评以及监管部门评审,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A级、A级、A级。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会议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3年监管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4.《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贺强(已离任)、俞胜法、郝作成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人员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8.《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9.《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0,800,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686,139.99元的34.08%,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是:(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因此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立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林立,因此各位董事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林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文瑾、朱松、俞胜法、郝作成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4.《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

(1)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各业务专业委员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并有权监督经营管理层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公司2023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合规报告》及其附件《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关于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管理规定〉更名及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5.《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6.《公司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7.《关于聘任蒋健为公司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蒋健为公司执委会委员,其任期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8.《关于聘任秦湘为公司执委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秦湘为公司执委会委员,其任期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9.《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关于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汇报说明。

《关于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两项专项说明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会议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3年监管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0,800,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686,139.99元的34.08%,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是:(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8.《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公司2023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合规报告》及其附件《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关于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本项说明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汇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方式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4〕7-522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86,139.99元,基本每股收益0.0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7,434,197.84元后,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4,251,942.1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0,800,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686,139.99元的34.08%,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对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后续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关联人包括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及其相关方,以及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为关联方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与关联方开展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林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事先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全体委员事先审议通过,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立业集团、希格玛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23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劳务交易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支付利息

(4)资产管理业务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与立业集团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与希格玛公司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C座3501

法定代表人:林立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29539C

经营范围: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注册资本:100亿元

2.关联关系

立业集团持有公司64.46%的股份,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立业集团下属单位,为立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立业集团的下属单位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立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2023年9月30日,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8,872,036.48万元,所有者权益5,583,591.5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331,027.64万元,净利润240,083.28万元(未经审计数据)。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天立业华庭综合楼1108室

法定代表人:钟纳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60916M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终端产品,通讯设备、网络设备(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建筑智能化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674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

注册资本:5,460万元

2.关联关系

希格玛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法人,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公司总资产441,467.65万元,所有者权益364,112.9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9,627.20万元,净利润7,327.58万元(未经审计数据)。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资产管理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秦湘为公司执委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蒋健为公司执委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秦湘女士和蒋健先生出任公司执委会委员,任期均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秦湘女士、蒋健先生简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秦湘女士简历

秦湘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中南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系统开发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3年7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心存管部副经理、总监助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中国地利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任中国地利集团执行董事。2024年4月起,担任华林证券执委会委员。

截至目前,秦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蒋健先生简历

蒋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健先生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浙江神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计算机中心副主任;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主管;2003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服总监、机构管理部总监、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网点运营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助理总裁等职务;2021年10月至2024年2月,历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富官、零售财富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期间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4年4月起,担任华林证券执委会委员。

截至目前,蒋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