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25,407,600.05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25,104,194.60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315,617,617.80元;未分配利润(合并):343,302,942.63元。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9,161,6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62,394.1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407,600.05元的31.34%。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药+医”双轮驱动的战略,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1、医药制造行业
2023年我国持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医药制造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加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取得快速发展。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0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00亿元,同比下降15.10%,利润降幅较上半年的17.10%进一步收窄。同时相关部门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推出。
2023年2月16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溶液型滴眼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整体研究思路、处方工艺研究、原辅包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质量研究与控制技术要求、稳定性研究技术要求等,规范和指导了化学仿制药溶液型滴眼剂的药学研发,为药企滴眼剂一致性评价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引。
2023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
2023年8月2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批制度。
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名单,名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明显提升。目录中眼科用药也已涵盖抗感染、青光眼、白内障和干眼症等多方面。
2、医疗服务行业
医疗服务行业是民生领域重要行业,国家卫健委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8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45.20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5.30%。其中,民营医院4.50亿人次,同比增长5.20%。
政府近年来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服务、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等,为社会办医提供了持续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极大促进了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2023年以来各地积极推动出台生育支持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目前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初步建立。1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北京、广西率先按程序分别将16项、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2023年3月2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强调保护妇幼健康,明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印发《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5年)》、《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基层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
2023年7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出要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在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强调“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全面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此外,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持续得到全社会的重视。2023年3月27日教育部印发《2023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重点任务包括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等。2023年8月30日,国家疾控局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旨在进一步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眼科市场规模高速增长。2016年至2020年,中国眼科药物市场规模从151亿人民元增长至188亿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为5.70%,预计2025年将达到440亿人民币,2030年将达到1,166亿人民币。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将于2024年达2,231亿元,2020-2024复合增长率为11.05%。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1、医药制造板块
主要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等细分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头孢克肟产品等,其中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抗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
2、医疗服务板块
公司全资孙公司泰州妇产医院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床位300张,拥有员工400余人,设有包括妇科、产科、儿科、生殖医学科、宫颈专科、中医科、内、外科、产后康复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月子中心、妇孺国医堂、医学验光配镜以及检验、病理、超声、放射等20余个医疗医技科室。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视康专注于眼科专科医疗服务,是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医保定点医院,经过多年深耕,具有多年眼科医疗服务经验,具备较好的品牌积累和客户资源。医院配备了各种高精尖检查治疗设备,引进了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尤其是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教授级眼科专家。医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初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为患者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和帮助弱势群体。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制造板块
1)采购模式
公司由供应链与运营中心(采购部)统一负责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质量管理部与采购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物料采购计划初搞,物料部结合库存情况确定最终采购数量形成采购申请单,采购专员按照采购申请单上的数量、规格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物料的选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常年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维持多家供应商采购的原则,确保公司原材料的供应、质量、价格的稳定。
2)生产模式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品的生产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覆盖,部分产品由公司直供医院终端;非招标产品依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招标产品以政府确定的招标价格为主。
2、医疗服务板块
1)采购模式
为保证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安全性,医院按照医保目录规定药品进行采购,对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及其他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均对供应商做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列在供应商目录中。医院采购部负责审核药品供应商资质,与符合要求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双方确认合作事宜。
2)销售模式
医院的收入主要分为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病人的口碑形成医院的品牌;同时,医院通过积极参与公益行动、以学校为主的团体性视力筛查以及健康讲座为介质,持续提升医院形象和知名度。并在此基础上,聘请专家名医、提供幽雅的医疗环境和人性化的服务,用低成本,超标准服务的思路,去赢得市场的口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9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43,32万元,同比增长17.37%,主要系: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滴眼液、头孢等品类销量稳步增长。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0.76万元,同比下降43.2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加大对核心产品及新品的推广力度,人员薪酬及宣传推广费增长金额较大。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吴建国先生、董事汪为民先生、独立董事徐国彤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晓森先生、监事陆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冯晓女士因事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25,407,600.05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25,104,194.60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315,617,617.80;未分配利润(合并):343,302,942.63元。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9,161,6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62,394.1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407,600.05的31.34%。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3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386.49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林凯先生、吴建国先生、汪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胜群先生、孙继伟先生、颜世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1,142.5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1,142.51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新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新制订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新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898号海航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4)。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25,407,600.05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25,104,194.60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315,617,617.80元;未分配利润(合并):343,302,942.6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9,161,6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62,394.1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407,600.05元的31.34%。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弘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921,5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37元,共计募集资金317,999,993.2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00.00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2,637,735.85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6,037,735.8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4,599,993.22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718,511.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45.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专户存储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莎普爱思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林弘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21,5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7,999,993.2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45.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6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资金投向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01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莎普爱思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林凯先生、吴建国先生、汪为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胜群先生、孙继伟先生、颜世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新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五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其任职资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林弘立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高管,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与运营中心部门副总经理。
林秀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三嘉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福建欧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中科环境(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黄明雄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行政主任。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林凯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新媒体运营负责人。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品牌部总监、董事。
吴建国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曾任嘉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汪为民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陈胜群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副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陈先生于1998年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系国内首位管理会计方向博士后。曾受聘为香港理工大学 CAFR中心高级研究员,厦门大学EDP课程客座教授。陈先生自1998年起任太平洋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2002年转任太平保险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3年末加盟中国再保险集团,先后任大地保险资金运用部(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起任教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4月起任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28)的独立董事。
孙继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出版《问题管理》《企业管理视野中的风险投资》等专著6部,担任管理实务类重要期刊《企业管理》杂志编委,从事创业投资研究和实践近20年,持续多年给MBA讲授《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讲授《投融资与资本运营》课程,多次应新华社等媒体和报刊邀请担任评论嘉宾,作为《企业研究》杂志的封面人物接受过人物专访。现任上海静安投资集团外部董事、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2022年被评为杰出指导专家)以及多家单位的创新创业导师;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世富先生,1965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编撰、主编、参编《东方管理学》《管理心理学》《绩效管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领导艺术》等60余本著作。在《管理世界》《心理科学》等期刊发表50余篇论文。曾任北京大学国民素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复旦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东方管理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世界中医心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应用型高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慧圣咨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组部、国资委有关课题专家。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许晓森先生,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籍;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8月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陆霞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籍;2013年至今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2023年5月起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下转3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