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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雷达探测、微波成像、通信与数据融合、侦查干扰与诱偏系统及其相关电子设备研制与服务;信息对抗装备研制与服务;浮空器系统研制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与服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设计与开发;微系统与混合微电子及相关电子封装、金属外壳、陶瓷外壳、电子材料、低温制冷与真空、低温超导电子、智能环境控制、微波和毫米波、光纤光缆、光纤传感、光电转换、电源、特种元器件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工业电窑炉、表面处理设备、环保工程设备、光缆专用设备、无人驾驶装备、机器人、太赫兹和毫米波技术产品、智能装备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检测检验;系统安防集成服务;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41.93%。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成伟
注册资金:7,41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消防产品生产和销售;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产、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下属单位,公司原控股股东。
4、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金:5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5、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B-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龙
注册资金:1,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0%。
6、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机载集成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刘小楠
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共安全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电子装备智能制造;软件与集成电路领域内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咨询与服务;消防电子产品销售和技术方案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办公用品、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合肥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7、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博微产业园系统协同中心7楼
法定代表人:邱颖霞
注册资金:44,799.99999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板卡、电子产品及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开发、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解决方案;软件、软件设计平台的开发、测试、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芯纪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子公司,持股比例58.31%。
8、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二楼212号
法定代表人:鞠金彪
注册资金: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限蜀山区淠河路88号)销售;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控制系统软件设计、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子工程系统、钢材、建材、金属型材、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汽车、保健用品、化肥、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光伏产品、家用电器、有色金属、五金、煤炭制品、预包装食品、航空航天器材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项);物流培训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情况: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9、安徽中电光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河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宁建睿
注册资金:1,6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缆组件、光电连接器、传感器、特种线缆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光缆、电缆、光缆材料、光缆设备、电子元器件及测试设备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材料及仪表的代购、代销、技术开发与咨询,工程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中电光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10、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汪澎
注册资金:1782.64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低温制冷产品、绝热与传热产品、真空产品、人工环境产品、超导磁体产品、气体制取和回收纯化产品、气体成分分析仪器、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维修服务;液氦、氦气销售;低温制冷工程;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安徽万瑞冷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博微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59.49%。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及市场等情况,公司与中电博微及其控股公司、三十八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雷达及印制板、微波电路及组件、雷达通信系统、军用电源等雷达配套产品,购买元器件及委托关联方加工,租赁房屋和机器设备、仪表等。财务公司向公司与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以及租赁房屋、设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为三十八所等设计开发和生产雷达配套电源,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确定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最终确定。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价格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其中存款及融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协商厘定;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四创电子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四创电子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四创电子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4-01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
1、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27.35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4、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7.35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具体见下表:
■
8、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方便快捷,时效性有保证,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弹性,增加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四创电子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四创电子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四创电子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4-016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四创电子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四创电子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四创电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