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概述

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SZ)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炼油-化工-化纤”产业链一体化龙头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核心主业,以“一滴油,两根丝”战略方针为核心,前瞻布局文莱炼化项目,打通从炼油到化纤产业链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国内独有的“涤纶+锦纶”双“纶”驱动模式,并持续发挥“上下游协同、境内外联动”的综合竞争优势,构建了上游、中游、下游产业链一体化的柱状均衡产业结构。

为深化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恒逸石化近年来持续推进从“产业恒逸”向“科技恒逸”的战略转型,围绕公司核心业务领域,逐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稳步推进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研发以及工艺过程的创新优化,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以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驱动力,向着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炼油-化工-化纤”民营跨国产业集团的宏伟目标昂首前进。

(二)公司三大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在全球经济复苏势头不稳、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背景之下,中国经济实现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聚焦化工行业,2023年前三季度,化工行业景气度先抑后扬,第四季度回落至全年中位水平。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为4,635,低于近十年中位值4,696及平均值4,657,仍然处于行业周期低位水平。

数据来源:WIND

1、炼化行业

2023年,在地缘政治、美国加息预期、主要原油生产国减产、银行业危机等多重因素博弈下,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总体在70-95美元/桶区间运行,整体呈现宽幅震荡走势。

数据来源:CCF

(1)东南亚成品油市场需求缺口较大,供应紧张局面短期难以改善

根据IEA报告,亚洲仍然是主导石油需求的重要区域。从需求端来看,东南亚具有较丰富的油气资源,但由于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反而成为全球最大的成品油净进口市场,此外澳洲也需要进口成品油。另外,2020年IMO新标实施,对全球航运业产生较大影响,新加坡作为主要的船运基地,航船燃料的燃油硫含量受到强制限制,部分MGO(船用柴油)需要替代船用燃料油,存量替换空间释放,东南亚柴油需求有望持续增加。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4年1月公布的最新预测,2024年东盟GDP增速仍然将保持较高水平,其中印度尼西亚预计GDP增速为5.0%,菲律宾预计GDP增速为6.0%,依然大幅高于全球水平,经济预期的良好态势或将进一步带动炼化产品需求的增长。

从供给端来看,相较国内成品油供给过剩状态,东南亚成品油市场缺口较大,总体呈现供不应求状态。根据Platts数据,2020 -2023年期间,受公共卫生事件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东南亚和澳洲地区有超过3,000万吨的炼能退出市场,东南亚部分炼厂仍然存在装置建设较早、技术老旧、管理不善、政府补贴负担较重等不利影响;叠加全球环保政策趋严,炼化企业对炼厂的扩产意愿不足,资本开支计划趋于谨慎,未来炼厂产能增长有限。根据IEA预测, 2028年前,东南亚地区炼能将总体保持不变。

(2)新加坡市场成品油裂解价差维持高位运行,炼厂盈利有望提升

作为东南亚炼厂盈利风向标,从2022年至今新加坡市场成品油裂解价差来看,2022年,受地缘政治、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及下游需求疲软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成品油裂解价差年内波动明显;2023年,受地缘政治影响而重塑的全球成品油市场供需格局基本保持稳定,成品油裂解价差振幅减小,并于二季度开始出现明显提振。2024年以来,新加坡成品油裂解价差仍然保持高位稳定运行,文莱炼厂盈利能力有望实现持续稳健提升。

数据来源:Platts平台

2、PTA行业

PTA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广泛用于化学纤维、轻工、电子、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国内PTA需求中95%用于聚酯行业。随着我国不断提升PTA自主产能,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TA生产国及消费国,在全球PTA市场中占主导地位。

根据CCF数据,2023年中国实际新增PTA产能1,000万吨,产能增速由2020年的18.5%降至2023年的12.8%,产能扩张持续放缓。CCF预测2024年中国PTA产能投产速度将继续放缓,产能增速预计下滑至6%。

此外,中国在全球PTA市场份额稳步提升,PTA出口稳中有升。根据CCF统计,2023年国外PTA行业并未有新增装置投产,中国PTA产能占亚洲PTA产能比重约为76%。未来几年,中国PTA产能占亚洲及全球的比重仍将呈现上升态势。海外市场,如孟加拉国、土耳其等国家对聚酯产品的需求较为旺盛,中国PTA出口量持续增长。

3、聚酯行业

聚酯纤维主要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行业发展与纺织化纤行业下游需求紧密相关。

(1)下游需求景气度提升明显,带动聚酯产品需求稳步释放

2023年,在原油价格波动趋缓、国内经济稳步恢复的背景之下,纺织与服装行业景气度提升明显,带动聚酯市场产销两旺,呈现高增长局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加7.2%,较上期增加7.4个百分点;中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同比增加12.9%,较上期增长19.4个百分点。展开来看,2023年下半年,中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出现明显的边际回暖趋势,自8月开始,环比增速均保持正增长,尤其是11月环比增速高达24%,创下年内环比增速新高,目前需求仍然保持较好态势,显示出强劲的恢复势头。出口方面,受到全球经济弱复苏、地缘政治、供应链调整等多方面影响,2023年纺织品服装整体出口金额略低于2022年水平,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2,936.4亿美元,较上期相比下降8.1%,但出口额依然高于2019年,总体保持较高数值,海外市场仍然是我国纺织与服装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为了消除春节假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国家统计局不单独开展1月份统计数据的调查,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并发布。

在纺织与服装行业高景气度加持下,聚酯纤维需求超预期释放,生产高负荷运行,产量增速创近十三年新高。根据CCF数据,2023年涤纶长丝需求增长强劲,且需求增速远高于产能增速,有利于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根据CCF数据,2023年涤纶长丝表观需求量为3,668万吨,同比增长22.8%,需求端景气度显著提升;年内净新增产能为385万吨,全年产能达到5,168万吨,同比增长8.0%;全年产量共计4,060万吨,同比增长22.7%。

数据来源:CCF

(2)海外市场需求旺盛,出口保持较高增速

近年来,聚酯产品因其优良性能,广泛用于服装、工业等领域,深受国际市场的青睐,其中长丝、瓶片等产品的需求量较大。中国聚酯行业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等方面优势突出,并且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中国聚酯产品的出口保持较好态势。根据CCF统计,2023年中国聚酯行业(包含涤纶长丝、涤纶短纤、聚酯切片、聚酯瓶片、聚酯薄膜)出口总量为1,116万吨,同比增长13.0%,增速保持较高水平。其中,涤纶长丝出口量为399万吨,同比增长20.7%;涤纶短纤(含原生和再生涤纶短纤)出口量120.5万吨,同比增长21%;聚酯切片出口量85.5万吨,同比增长12.4%;聚酯瓶片出口量约455万吨,同比增长5.6%。

数据来源:CCF

(3)落后产能持续淘汰,竞争格局进一步优化

需求持续回暖的同时,供给端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领军企业竞争力凸显。根据CCF统计,2023年有部分工厂或装置已经明确退出,全年涤纶长丝产能退出合计101万吨。行业内装置老旧落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的工厂,未来将逐步退出行业竞争,落后产能出清可能提速。此外,伴随双碳政策及设备供应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进一步加大,聚酯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持续得到优化。与此同时,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及规模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经营效益有望提升。

(4)上游原料供应趋松,利润有望向下游聚酯端转移

聚酯行业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包括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以及乙二醇(MEG)。多年来,我国PX高度依赖进口,自主产能受限,而近年来伴随国内化纤产业链一体化建设及技术突破,国内PX产能逐步提升,根据CCF统计,2023年国内PX产能为4,367万吨,同比增长21.4%。伴随产能的不断提升,国内PX进口依存度由2019年的50%降低至2023年的21.3%。

数据来源:CCF

根据CCF统计,2023年全球MEG新增产能为395万吨,其中国内新增产能310万吨,国外新增产能85万吨,进口依存度由上期35.5%降低至30%,自主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从价格来看,2013 -2023年,MEG价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近年价格处于低位,直接带来聚酯行业成本端的下降。国内PX、PTA及MEG产能的持续扩张,有利于产业链利润向聚酯行业转移。

数据来源:CCF

(5)积极构建高端、智能、绿色化纤行业

“十四五”时期,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化纤工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高质量发展目标,指导化纤行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面对新发展形势,化纤行业注重研发新技术推动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在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聚酯龙头企业建立了PTA-聚酯-纺丝-贸易的聚酯纤维全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研发了数据驱动的纤维高效生产全流程智能管控技术,实现了规模化、柔性化、绿色化生产,以及高值高效的精细化管理。

(三)公司三大业务所处行业地位

1、炼化板块

作为民营大炼化企业中独树一帜的海外炼厂运营者,公司成功打造了民营企业中单个投资额最大的海外项目。未来,伴随公司文莱项目二期建成投产,公司有望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根据Platts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南亚炼油产能约为2.71亿吨,与2022年保持一致。由于2023年炼油产品的盈利能力继续保持较好趋势,故无退出产能,但仍然低于2020年的2.78亿吨,其中恒逸文莱项目一期产能占总产能的3%。

恒逸文莱项目一期引进当时全球最大的单体单系列芳烃装置和全球第六套灵活焦化工艺装置,装置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较低,且更加清洁与环保,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文莱项目二期建成后,在石化行业整体转型升级趋势下,炼化一体化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此外,由于东南亚各国未来新增炼化产能投放有限,且东南亚本身存在成品油缺口,预计未来供需将持续偏紧,文莱炼化项目有望大幅受益。

2、PTA板块

根据CCF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PTA产能为8,061.5万吨。公司作为PTA行业龙头企业,从北到南沿海岸线战略布局辽宁大连、浙江宁波和海南洋浦三地,拥有四大PTA基地,参控股PTA产能共计约2,150万吨。另外,根据CCF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PIA产能为55万吨,公司PIA产能30万吨。

3、聚酯板块

CCF数据显示,聚酯的大部分产能集中在亚太地区,而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聚酯总产能7,984万吨,同比增长13%,其中涤纶长丝产能5,168万吨,涤纶短纤产能943万吨,聚酯瓶片产能1,661万吨。公司参控股聚合产能共计1,111.5万吨,其中聚酯瓶片(含RPET)产能360万吨;聚酯纤维产能包括聚酯长丝633.5万吨、短纤118万吨。近年来,公司不断提升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集中推广差异化长丝产品,同时加快推广绿色环保新产品“逸泰康”,持续引领化纤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石化化纤产业链,并持续发挥供应链服务、长期股权投资的“石化+”板块对主业的助力作用。

1、石化化纤业务

公司深耕石化化纤行业,已发展成为国内“炼化-化工-化纤”一体化民营跨国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延链、强链,持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有效巩固了主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了产品盈利能力,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成品油;化工轻油、液化石油气(LPG)、对二甲苯(PX)、苯、精对苯二甲酸(PTA)、己内酰胺(CPL)等石化产品;聚酯瓶片等包装产品及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牵伸丝(FDY)、涤纶加弹丝(DTY)、涤纶短纤、聚酯(PET)切片等聚酯产品,产品广泛用于满足涉及国计民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刚性需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炼化设计产能800万吨,PTA参控股产能2,150万吨,参控股聚合产能1,111.5万吨,己内酰胺参股产能40万吨。

2、“石化+”业务

面对国内外形势不确定性加大的严峻挑战,公司坚守“一滴油、两根丝”核心主业,通过构建“石化+”业务,全方位护航公司稳健发展。

(1)供应链服务提升产品运营能力

为降低全球地缘政治、能源安全等因素对产业链及供应链的负面影响,公司坚定不移地追求并打造兼具韧性和稳定性的供应链体系,提升供应链的自主把控力度,促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稳步推进。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合作与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原料和产品的全面配送服务,线上以恒逸微商城和营销供应链系统为核心,线下以物流业务为支撑,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效融合。其中,智能物流管理平台(HTMS)是恒逸微商城功能化应用之一,协同价格查询、快捷下单、行情资讯、金融服务等配套服务,促使系统交易量持续爆发式增长。同时,公司开创性建立了全渠道物流管控体系,建设三方物流运输平台。此外,公司通过深度融合数智管理,加强数字化工厂建设,并通过大数据手段积极探索生产柔性个性化定制,打造灵活可控、高效的供应链产业链体系。

随着公司文莱项目一期的持续稳定运营,公司积极开展配套海运业务,加快实施供应链服务一体化管理,形成“工厂一产品一仓库一物流一客户”的智能化供应链闭环系统,引领行业智能化供应链服务升级。

(2)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厚公司利润

浙商银行于2004年正式成立,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已于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A+H”上市银行。浙商银行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随着浙商银行“A+H”布局的完成,以及发展战略的进一步优化,浙商银行将迎来加速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根据浙商银行发布的2023年年报,2023年浙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637.04亿元,净利润154.9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末,浙商银行总资产3.1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91%。浙商银行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围绕“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聚焦四大战略重点,深入贯彻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的经营策略,举旗善本金融,引领金融向善,以智慧经营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了规模、效益、质量协调发展,经营发展持续保持稳健良好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公司发行的恒逸转债与恒逸转2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AA+主体信用等级,并给予上述债券AA+信用等级。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奕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300,000万元配套资金。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49,999,98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76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18.99元。

上述募集资金2,949,999,98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的余额2,917,424,987.11元,已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93575676554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136,667.38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存款类金融产品获得收益917.71万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29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47.4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因与部分供应商约定的合同款项付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待项目结项后,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注3: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993.7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2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剩余金额2,985,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8110801012002491742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6,320,754.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50,000.00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32.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30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44,984.1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5,158.93万元;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78.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0.00万元,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78.56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FTN782370007679和FTN788870007359账户已分别于2023年2月6日和2023年12月11日注销,上述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以前全部使用完毕,本期销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附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前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有限”)间接持有杭州逸暻100%股权拟转让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杭州逸暻100%股权参照标的公司202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及评估价值为依据,经客观审慎评估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截至2023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322.80万元,评估值为88,755.42万元。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8,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8,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实现转让收益44,897.34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杭州逸暻100%股权转让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45.83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856.0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85.60万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43,605.56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666,302,28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79,093,049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3,387,209,2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720,923.70元(含税)。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相应的总股本。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安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2023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满足内部控制的目标。

(下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