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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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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1 公司简称:华阳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贵金属回收加工行业

贵金属包括金(Au)、银(Ag)和铂族金属,资源稀缺,且开采提炼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价格较为昂贵,发达国家均把铂族金属回收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关键环节加以布局和支持。铂族金属在我国极为匮乏,随着我国工业贵金属材料需求不断增长,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正逐渐成为贵金属材料供给的重要来源。

国家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列为鼓励项,促进铂族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快速发展,未来国内铂族金属回收企业将不断增多,技术不断进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指出贵金属材料、催化材料、氢能低铂催化剂等作为鼓励类产业给予政策倾斜。

2.生物降解新材料行业

2020年底以来,我国相继宣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规划中,明确要求减少一次性塑料使用。可降解塑料因环保和使用体验度高成为替代一次性塑料的首选,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下,可降解塑料在未来对塑料制品的替代趋势将持续增强。

与常用可降解材料的性能对比,生物降解塑料性能更接近普通塑料,被认为是根治一次性塑料“白色污染”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其中PBAT具备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成膜性能突出,发展比较成熟,性价比更具优势,在当前市场上应用最广。

1.贵金属回收加工产业

贵金属加工业务,具有铂网产品2500kg的年生产能力,报告期内与阳煤太化新材料、河南永昌、江苏戴梦特等公司进行合作。废催化剂的回收处置业务,具有年处置1000t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的能力,是山西省内唯一可处理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的企业,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各大制造贵金属化合物厂家。

2.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

公司具备生产6万吨/年PBAT母料、4万吨改性材料和4万吨制品加工能力。PBAT及其改性材料,主要辐射周边省份和沿海地区的改性、制品生产企业,与多家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制品类产品取得了集中配餐中心、院校、酒店、商超、快递等长期订单,与顺丰、东方航空山西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以及美特好、美宜佳、金虎等山西本土特色龙头企业形成业务合作关系。取得DIN认证证书,将与出口贸易商合作,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公司PBAT产品如下表所示:

公司PBAT下游产品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5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35.59万元,下降-17.49%;实现利润总额-19,25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64.7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294.57万元。

3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90,561.1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90,561.16万元,实收股本为51,440.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业绩亏损原因

(一)本报告期前情况

根据山西省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的要求,自2011年起,公司陆续关停主要生产企业的全部装置,公司主营业务大幅萎缩,持续盈利能力不强,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二)本报告期内情况

1.报告期内,受化工产业环境的影响,客户压缩成本换网频率降低,贵金属加工业务销量下降;且贵金属价格下行,公司存货成本高,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2、报告期内,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建设和运行后,财务费用、人工成本、折旧费大幅增加,业务不及预期,产能未充分利用,产品生产成本高,造成大额亏损。

三、拟采取的扭亏措施

(一)贵金属加工业务

1、稳定战略客户,拓展新客户。发挥品牌、技术及资质优势,争取业务稳定增长;

2、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及存货库存。对市场状况进行研判,科学确定原料采购批次;

3、加大研发投入,丰富铂网产品。运用创新工作室平台,加强贵金属产业延展、积极布局新能源方向产业。

(二)生物降解新材料业务

1、努力开拓销售渠道。构建市场营销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产业链优势,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积极提升生产组织效能。优化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知名度。

3、落实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原辅料的消耗管理,减少非生产性支出,优化人员结构,大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三)强化内部管控,提高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对各项经营管理体系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优化公司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防范重大风险,提高综合管理实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高,未弥补亏损将逐步降低。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石玉川、商正、吴斌、连刚、邢永东)。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玉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0号公告。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67.4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59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0,561.16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0号公告。

(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1号公告。

(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67.4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59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0,561.16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2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3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93.32万元,2023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79.2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51.19万元,转销5,389.67万元。其中,贵金属业务计提5,004.02万元,转销3,106.52万元;生物降解新材料业务计提2,547.17万元,转销2,283.15万元。

(二)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确认减值损失。

2、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公司转回坏账准备71.9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2.11万元,转回230.0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53万元,转回16.52万元,按单项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3.90万元。

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79.2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7,479.21万元。

四、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于2024年5月22日17:00 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