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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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踏车行业
1、海外市场
目前电踏车终端市场仍然以欧洲、美国、日本为主。
欧洲电踏车市场发展成熟,使用场景多元化,电踏车渗透率不断提升。2023年度,经历过去两年的销售繁荣,叠加行业高库存、极端天气、地缘政治、通货膨胀的影响,欧洲电踏车需求整体放缓。主要国家德国、荷兰电踏车销量均有所下降,分别达到210万辆、45.3万辆,同比分别减少4.55%、6.79%。但另一方面,德国、荷兰、比利时电踏车销量均超过自行车,成为电踏车市场的主要驱动力。短期看,库存消化和消费复苏仍需时日,但长期来看,随着低碳甚至零碳排放推进,更多国家从加大补贴力度、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支持出行电动化,电踏车市场仍然未来可期。
美国电踏车市场起步较晚,电踏车渗透率较低,未来极具发展潜力。我国是美国自行车最大进口国,在美国本土尚无完整产业链的情况下,国内电踏车电机厂商面临更多发展机遇。
日本是最早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踏车的国家。2023年多重因素影响下游需求,电踏车销量同比下滑6.64%。但由于产量持续下降,日本电踏车市场仍面临产销缺口,为国外企业打开进入市场的空间。
2、国内市场
我国是电动车、自行车消费大国,是电踏车需求的潜在市场,目前电踏车在国内处于起步阶段。在双碳、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下,绿色出行大势所趋。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也将促进电踏车国内市场发展,2023年7月,工信部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一2024年)》,提出开展运动休闲自行车转型升级行动、加快推广运动休闲自行车等产品,具备绿色、安全、节能等优势且具有运动属性的电踏车,有望迎来发展机会。
传统电动车行业
传统电动自行车因其技术壁垒低、销售价格亲民、适应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等优点占据了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大部分市场。在“新国标”政策指引下国内两轮车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3年,虽行业经济运行承压向前,但电动自行车需求仍然旺盛。据《营商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两轮电动车总销量约55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占比达90%,约495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空间广阔。
电动摩托车行业
在能源危机加剧及环保意识提升的背景下,绿色化、智能化、电动化是摩托车行业发展的趋势。
受2022年迅猛增长后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2023年欧洲主要国家摩托车市场整体遇冷。据欧洲摩托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3年,欧洲电动摩托车主要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注册量34,764辆,同比下降20.1%,占摩托车注册量约3.31%;电动轻便摩托车主要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注册量61,011辆,同比下降28.9%,占电轻便摩托车注册量约31.59%。目前欧洲地区电动轻便摩托车市场已经打开,电动摩托车基数较小,渗透率低,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东南亚摩托车需求量大,目前主要以燃油车为主,电动化渗透率较低。东南亚市场人口稠密,是主要的摩托车消费市场,且主要以进口为主。我国作为电动两轮主要生产国,东南亚市场对电动摩托车的需求,有望为国内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市场增量。
国内市场来看,摩托车龙头企业相继布局“电动化”赛道。“新国标”推动部分存量电动车替换需求向功率大、可载人的电动摩托分流,随着优势不断显现,未来电动摩托车发展有长足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踏车(即电动助力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踏车。电踏车外形类似于自行车,配备专门电池作为辅助动力来源,配备电机作为动力辅助系统。电踏车既保留了自行车通过踏板行进的操作习惯,又可借助电助力优化客户的骑行体验,可以满足通勤、郊游、户外运动等多样化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中置电机、轮毂电机两大电机类型多种型号电机产品,并具备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电池等成套电气系统的配套供应能力,能为山地车、公路车、城市车等不同类型的电踏车提供电气系统适配方案。此外,公司的轮毂电机产品经过改动还可应用于电动轮椅车、电动滑板车以及园林割草机等领域。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主要部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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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只为列示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部件,实际安装位置因不同型号而异)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全球少数掌握力矩传感器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CBA板、铝外壳(端盖、轮毂)、定子、磁钢、线束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公司资材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合格供应方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采购产品入厂后由采购员办理送检手续,检验员按相关标准或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货物运输期限要求不一,除部分畅销型号有少量计划生产外,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在ER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订单生成生产订单,各车间根据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产品完工情况下达出库指令,仓库据此出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与境外的品牌商或者境内外的整车装配商签订销售合同。对于成熟产品,由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按照约定的商业条件交货、收款;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前期会充分调研主要品牌商的需求,确保产品开发的成功及开发效率,一旦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后,再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并进行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置技术中心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技术中心下辖设有研发部、系统集成部、技术管理部等。公司凭借对电踏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把握,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灵活地调整研发战略。同时,公司也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联合培养专技人才,为提高技术水平提供良好支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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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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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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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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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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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772.29万元,同比减少42.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85.73万元,同比减少75.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0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的公告》(2024-0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4-009)。
11.1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2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贺先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3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4 《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5 《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张为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6 《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4-009)。
12.1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2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贺先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3 《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俞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4 《关于确认周琴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24-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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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ostar 株式会社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5)。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468.4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173.4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189.6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71,596.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842.8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787.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087.81万元(因四舍五入存在尾数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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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2,196.0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71,596.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842.8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84.54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现金管理资金35,500.00万元,日最高余额为1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报告期已收回的投资收益为134.5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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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到期收益为实际收款的含税收益金额,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踏车项目”)予以结项,并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电踏车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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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99.55万元全部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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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
注2: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注3: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3,407.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总投入金额为16,942.77万元,超出3,534.83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4: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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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59,362,525.74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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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403,652.11元,转销18,274,128.93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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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4,101,340.39元,收回或转回380,731.40元。
(三)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38,264.6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936.25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39,342股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2.88元/股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本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2、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合法性、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3、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共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314,955股限制性股票。
7、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授予完成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905股限制性股票,并依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义务。
8、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因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预留的34,200股限制性股票权益失效。
9、2021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10,905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并于2021年12月30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314,955股变更为120,304,050股,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43人。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075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6月9日。
11、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3,275股,回购价格为76.03元/股。
12、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40股限制性股票,并依据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
13、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和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15股由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并于2022年10月20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304,050股变更为120,297,135股,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为42人。
14、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9,342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2.88元/股。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9,342股由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并于2023年7月21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8,257,979股变更为168,118,637股。
二、回购注销相关说明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安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5%,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考核目标,本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若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时,应根据历次利润分配及股份变动方案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公司以2020年11月27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0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2人,对应限制性股票初始为99,530股。授予完成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参与历年权益分派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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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2.88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39,342股。以此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736.84万元(未含利息),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计将引起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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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为初步测算,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出的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5,02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007)。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制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回购注销139,342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24-011)。
3.注册资本变更测算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应安排,公司拟办理完成上述139,342股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后办理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工作。则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118,637股测算股份变动过程如下:
①回购注销引起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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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资本公积转增引起股份变动: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为初步测算,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118,637股变更为235,013,00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8,118,637元变更为235,013,003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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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