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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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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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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天华新能、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科大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敬文,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润建股份、信安世纪、荣信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敬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崔勇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与2023年度收费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定项目合伙人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涉及送红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的公告》(2024-009)。

各监事需对本人涉及薪酬子议案回避表决。因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由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7,857,343.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539,796.8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53,979.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9,230,230.23元,减去2023年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239,406,10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7,209,945.3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350,082,602.75元。

(一)预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1元现金股利(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差异化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95,024股,该部分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分红测算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118,6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395,02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67,723,613.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1.18%;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5,208,082股(总股本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及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考核情况,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注:经公司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故离任董事傅世军、余海峰、赵高峰的薪酬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10月,新任董事王英喆、张为公、俞玲的薪酬统计期间为2023年10月-12月。其中傅世军、王英喆的薪酬统计含年终奖。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公司所处地区、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利于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出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年/人(税前),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础薪酬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构成,薪酬按月发放。其中基础薪酬综合考量高级管理人员各岗位责任、个人综合能力、职级工龄、特殊贡献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津、补贴等;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则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各董事均对本人及关联董事的相关薪酬子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相关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因关联监事应对本人的相关薪酬子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拟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8,087.81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关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6)。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1、锂离子电池组生产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自动化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实现锂离子电池组的自主生产,提高电踏车电气系统各零部件的一致性,同时利用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2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截至目前,该项目主要厂房、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2、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通过境外经营场所扩充、员工团队组建、办公软硬件设备购置及维护等,提升公司在境外主要区域的营销推广力度,强化售后服务能力及信息化管理水平,助力公司加大对于境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3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1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截至目前,项目投入已基本完成,能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项目涉及人员的薪资、社保、房租等由海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公司建立台账登记明细支出并汇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代为支付金额约为7,695.71万元(其中约558.69万元已于2019年12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造成募集资金结余。

2、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现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23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18.58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和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和境外市场营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回购注销本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39,34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8,118,637股,注册资本为168,118,637元。以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67,979,29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67,979,29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即2024年4月20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限: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6月3日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1:00、13:30-16:3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刘玥

4、联系电话:0512-87171278

5、邮箱:security@bafang-e.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0、7.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清华、贺先兵、俞振华、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关联股东,应对涉及本人及关联方的薪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4年5月12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5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