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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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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颜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学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基本情况

1、战略明晰、融合深入,组织、文化凝聚合力引领发展

2024年是公司加入华润大家庭、与华润三九稳步推进融合重塑的第二年,百日融合、一年融合的圆满完成,推动公司在战略、组织及文化层面深度融入华润三九,为三年融合工作奠定深厚基础。现阶段,公司将持续推动全面融合工作,加深双方在资源整合、业务拓展及组织文化层面的深度融合。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发布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将秉承“大药厚德、恫瘝在抱”的企业使命,以“银发健康产业的引领者”为愿景,围绕“传承精品国药,以三七产业链为核心,立足于老龄健康,拓展慢病管理领域,成为银发健康第一股”的战略核心,重点打造三七系列产品为核心的慢病管理以及“昆中药 1381”系列为核心的精品国药两大平台,致力于成为“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领导者”和“精品国药领先者”。同时,围绕公司未来五年战略发展目标,推动各核心业务板块及生产供应链子战略的目标解码及规划研讨,以实现核心战略承接、落地。

在战略明晰聚焦的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内部人才梯队建设发展,建设“说到-做到-得到”激励机制,并举办乐成书苑成长班,以精神重塑赋能员工发展,提升公司内生发展力量,为价值、业务和组织重塑的进一步深化保驾护航。同时,公司注重强化和华润三九在质量管理、EHS方面的融合交流,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脚踏实地提升管理能力;生产供应链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实现智能制造和数字工厂转型为目标,强化内部协同、提升资源共享,在组织优化和重塑中提升整体效能,打造公司生产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筑牢“提质增效”压舱石。

2、品牌造势、商道建设,品宣、渠道双向赋能提速增长

公司依托品类丰富且独具竞争优势的产品群,致力于强化昆药在慢病管理尤其是老龄健康领域、“昆中药1381”及三七系列产品的品牌优势。报告期内,商务部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公司以“昆药”品牌入选,厚重的品牌价值彰显中医药文化魅力,让老字号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昆中药1381”作为公司重点打造的精品国药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重点产品品牌打造、多维亮相,打好品宣、渠道组合拳,线上线下多路径深入消费者,树立品牌认知、提升品牌价值。其中,重点产品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在新春佳节分别登陆央视、湖南卫视及年度热播大剧,持续向消费者传递“每餐一包,四季健脾胃”的健康理念;昆中药舒肝颗粒“拒绝焦虑”系列短片温暖上线,并携手连锁药店及京东健康推出大型快闪活动“舒肝解压馆”,以此建立消费者与品牌间更深层次的链接,为产品持续介入情绪治疗领域奠定消费者基础。品牌声量提升、渠道建设强化赋能“昆中药1381”系列核心产品提速增长,报告期内,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同比增长48.42%、舒肝颗粒同比增长81.72%,香砂平胃颗粒同比增长26.03%。同时,针对以三七为核心成分的产品群,公司正式推出“777”全新品牌。“777”品牌将以血塞通口服产品为基础,逐步拓展到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严肃治疗及病后康复等全系列产品线,并将三七应用延伸在口腔护理、美容护肤等大健康领域。“777”品牌的推出,是公司全力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推动三七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对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需求的积极响应。渠道方面,公司完成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医疗体系昆药销售渠道整合建设,实现从多级渠道到聚焦重点主流客户重点管控;借势三九商道启动“铁架子工程”,锻造铁架子、助力渠道战,建立以固化终端、销量增长为目标的新型医药营销模式;在商道文化价值观层面,将三九商道“诚、信、礼、勤、智、识”为核心的工商合作文化价值体系融入昆药商道,让渠道合作伙伴从短期化思维变为长期理念,双方将实现真正的合作共赢。

3、立足优势、聚焦慢病,研发、BD双线打造创新主引擎

为实现“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战略目标,公司立足自身研发优势及特色,围绕老龄化需求,重点聚焦慢病管理及老龄健康领域,秉承“小全面+差异化”的研发布局、以天然产物为特色,持续聚焦创新资源,不断深耕和丰富“3”颗草、心脑血管等慢病管理及老龄健康领域的产品管线、推进产品升级迭代以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的氯硝西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为同品种中首家申报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神经精神领域管线。化药2.2类改良型新药 KPC-149口服溶液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公司在慢病领域的管线将得到进一步完善。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的药物上市许可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同样聚焦慢病适应症口服产品的一致性评价KYAH07-2022-190项目正在开展注册审评。自主研发的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1类药KYAZ01-2011-020临床II期完成患者入组,同时公司多个仿制药项目陆续准备开展BE研究。上述产品研发稳步推进,将持续丰富完善公司产品管线,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蓄势赋能。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注销进展:(1)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胡振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3)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集团制造中心总工程师谢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8,7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757,986,969股变更为757,113,997股。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3-040号、2023-041号、2023-042号、2023-046号、2023-048号、2023-049号、2023-055号、2023-056号、2023-058号、2023-072号、2023-073号、2023-081号、2023-082号、2023-085号、2024-001号、2024-002号、2024-012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颜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邱华伟先生、董事周辉女士、梁征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梦珣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孙志强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书含律师、徐娟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1、2、4、5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1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书含、徐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