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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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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92 公司简称:爱科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824,705.14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61%。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3,391,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2,690,657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智能切割设备,其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它包括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和基于此设计开发出满足不同行业切割需求的工业应用软件,并将其配套自主设计、制造与销售的智能切割设备上,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一体化的智能切割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主要形式是智能切割设备,是直角坐标机器人,属于智能切割机器人范畴。公司是一家从CAD软件起家的公司。基于长期积累的软件技术,公司在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专业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并推出了覆盖多行业、多系列、多产品的智能切割设备产品,为下游复合材料(包括新能源、航天航空材料、光伏材料、船舶材料、风电材料、医疗、建筑等行业)、汽车内饰、广告文印、纺织服装、家居家纺、办公自动化等众多行业提供智能切割设备。公司的产品还为客户提供行业工业应用软件、技术定制设备和开放服务。

面对不同下游行业及不同材料的切割工艺差异性很大的特点,针对丰富的材料种类,如印刷宣传材料、标签、碳纤维、玻璃纤维、多层复合材料、橡胶、真皮、皮草、瓦楞纸、亚力克板、夹棉、纺织面料等,在复合材料行业要解决材料难切、易断刀、精度高、幅面大等难题,广告文印行业切割要解决如印刷变形的精确切割以及多功能复杂工艺智能切换等问题,在纺织行业则要解决多层智能切割设备切割多层软性材料时出现的上下层不一致性等问题,毛皮则要解决切割不断毛以及不规则排版等问题,公司依据不同材料的切割工艺,基于单层精密智能切割和多层智能切割的不同工艺特点,推出了适应于不同切割材料的多品种、系列化专业切割解决技术方案,满足了市场上不同行业不同材料的智能切割需求。

公司始终围绕非金属材料制造领域精密智能切割工艺开展研究与创新,技术研究涉及到工业软件、算法优化、精密运动控制、切割制造、机器视觉、物联网、不同材料切割工艺、切割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多个学科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切割工艺算法库。公司坚持以精密切割技术为主线,继续深耕广告文印、汽车内饰、纺织服装、家居家纺等行业应用,并加大推广产品在复合材料所涉及到的新能源、航天航空、光伏、风力发电等新兴行业的推进力度,帮助客户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快交货周期,加快客户在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领域转型升级的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切割设备的销售,包括单层智能切割设备系列和多层智能切割设备系列等。经营模式是“硬件+软件+运动控制+服务”的模式。公司的软件包括各行业应用的专用工业软件等。公司提供的运动控制系统是系统平台的核心。公司凭借行业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优势,在对接客户特定新技术需求时,可快速实现与原企业设备的无缝连接,促进了企业的生产智能化水平的提高。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工作模式涉及到计划、核价和采购三个部分。由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需求提出采购需求;核价部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采购部最终执行具体的采购任务。公司需采购的原材料种类具体分为电器类、机械类、钣金类、传动类、控制类及其他类等,一般为市场上通用型号的原材料。对部分部件有特殊设计需求,公司进行自主设计,由供应商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外协加工的采购。公司对选择供应商、价格谈判、质量检验到物料入库的全过程,均实行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首先生产部门根据签订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然后对于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取外购或“自主设计,外协生产”的方式完成;最后是装配、烧录、调试环节。公司的生产环节并无铸造、机加工等生产活动,其涉及生产环节主要体现在前端的定制方案配置、算法烧录、软件开发及后端的部件、整机装配等步骤上。整机装配完成后,将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应用程序安装到设备中再进行最后的整机检测、包装和入库供销售。

4、销售及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法综合运用获得销售:①通过经销商拓展终端客户;②主动直接开拓新客户;③客户通过网络、展会等渠道主动与公司商洽合作;④向存量客户销售产品及开拓新需求。

公司业务针对境内客户过去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 随着境内市场的逐渐成熟,为扩大营销规模,降低销售费用,公司正在进行销售模式的转变,增加经销商的比例;针对境外客户,公司的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

公司根据产品设计方案及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并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要求、设计开发难度、创新程度、产品需求量、生产周期、下游应用行业及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产品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智能切割行业,属于智能装备行业的细分领域。涉及到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机器视觉、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工业物联网等多个领域,是《“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多个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它与国家工业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相契合,市场前景广阔。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我国非金属材料的智能切割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起步较晚,行业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主要表现我国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薄弱、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业务往往集中于提供同质化、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侧重于外购运动控制系统和其他组件等进行简单集成与应用。由于其工艺复杂,涉及到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装配、升级服务等多个领域,具有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等特点,进入技术门槛较高。近年来,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国内企业从智能装备的核心运动控制系统入手,深入研究行业相关的工业软件、自动化技术、CAD/CAM、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开展切割设备行业相关的工业软件的自主研发,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覆盖多行业、多系列智能切割设备,逐步缩小了与国外先进企业技术水平的差距,并将设备打入国际市场,与国外先进企业同台竞争,通过近几年的市场竞争国内产品在全球的知名度已越来越高。

(2)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切割行业的技术门槛主要如下:

首先是多领域技术人才储备门槛,智能切割行业涉及到的知识领域面非常广泛,需要算法、软件、精密运动控制、切割制造、机器视觉等领域大量的技术积累,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它属于科技创新型产业,如何发掘、培养人才,稳定骨干队伍、扩大团队规模,是智能切割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需要多方面综合人才和知识的丰富储备。

其次行业知识与专业知识深度融合的技术门槛,智能切割行业需要企业在行业具有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的丰富储备。它要求生产厂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同时为了很好地将行业核心技术深度融合到下游多个不同行业的生产制造场景中,需要汇集支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经验、工艺模型、算法等知识及提供软件支持工具。

另外行业个性化、定制化切割解决方案设计的技术门槛,智能切割行业需要生产厂家具有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设计定制化生产能力。定制化设计生产涉及需求对接、方案设计、软件烧录、硬件组装等多个环节,对企业技术的全面性、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以及与客户生产的协同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智能切割下游市场需求个性化、差异化明显,这对企业掌握智能切割行业核心技术的深度和广度都提出较高的要求,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设计的能力。

最后服务水平差异引起的技术服务门槛,智能切割行业下游行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遇到不管是智能切割设备、行业应用的专用工业软件、工艺等任何问题,都需要企业通过远程诊断指导、现场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响应。因此,行业中还存在因服务技术水平差异而引起的技术服务门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品曾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四次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4项,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1项,同时主导起草了团体标准1项。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5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10项。

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产品已与国外知名品牌同台竞争,推广到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覆盖了多家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受到行业内广泛认可。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在全球性的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和提升,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水平,助力下游客户生产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以推动我国工业自动化的高质量发展。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智能切割设备作为生产制造的终端,将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处理等数字化发展新技术,实现生产任务统一调度、性能智能分析以及故障预诊断或者设备运维服务、设备智能功能订阅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设备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助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伴随新材料出现,针对新材料的应用工艺开展研究,进行切割工艺突破,可以进入很多其他领域。如智能切割设备可以切割的材料从原来局限于布匹、纸张等柔性材料,逐渐向玻璃纤维、碳纤维、亚力克板、PVC、ETFE、PTFE、HAPALON等新材料发展,进入新能源、航天航空材料、船舶材料、风电材料、光伏材料、医疗、建筑等多个新行业的切割工序中。

随着客户对产品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应用的深度挖掘,下游行业对产品设计、特殊工艺、多样化功能以及生产效率、精度等性能指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生产工序也从单一工序的简单加工,演变成模块化、平台化、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多种切割工艺并存且可灵活配置,智能切割设备也开始被运用于高精度切割等附加值较高的生产工序中。

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升级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的数字化是在信息化的基础上,打通自上而下的决策链和自下而上的数据链决策,让数据反推业务,形成企业价值链的提升,实现智慧供应链、智能制造、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管理等大数据的应用。未来一个企业是否拥有数字能力,是否能更客观、更简单、更准确、更及时、更全面、更智能的开展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运行,将成为企业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志。

此外,客户原来的通用型设备已经无法满足下游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程度提升以及生产需求差异化的逐渐增大的切割需求,设备出现从单一的通用型开始向一体化方案、前后工序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这要求设备商具备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方案的能力。

最后,下游行业对智能切割设备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对单个设备和单道工序的应用上,而希望智能切割设备可以被嵌入到智能制造的整条生产线中,与它的上、下游设备协同参与整条生产线及工厂的生产与调度,完成成套智能生产线的建设,并最终实现智慧工厂的建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000,567.0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95,080.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15,680,417.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597,424,314.09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云科、杭州瑞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瑞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14日17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office@iechosoft.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4日下午17 时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电子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邮政编码:310000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解释第16号。

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陆怿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进行了了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9、决议的有效期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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