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57 版)
(上接157 版)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谢丽彬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德科技”)于2024 年 4 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项目推进,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德科技”)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000元变更为87,000,000元,股份总数由60,000,000股变更为87,000,000股。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前提。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第六条及第二十条的修订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前提,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 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结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德科技”)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389.3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天健验〔2023〕2-2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6,425.63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 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理财余额为2.60亿元。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3.73%,该事项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戴晓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晓波先生因所在工作单位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戴晓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戴晓波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起生效。戴晓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晓波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戴晓波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戴晓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股东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钱卫华先生简历
钱卫华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机械零件与机械设计(轴承方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北京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硕士、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士。2014年至2020年历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进仿真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2020年起历任斯凯孚中国区技术中心大连工程研发经理、斯凯孚中国区滚子轴承产品研发经理及数字化工程经理。2022年6-12月任弗兰德(威能极)建模与仿真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斯凯孚中国区副总裁、技术总监。
截至目前,钱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钱卫华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任职。除此之外,钱卫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熊万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后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2026年8月12日)。鉴于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此,董事会对陈涵先生、熊万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提名谢丽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周文先生、谢丽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周文先生、谢丽彬先生简历
周文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1990年8月至1993年6月,任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长沙创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9月至2002年1月,任湖南省联创冶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湖南联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2月至今,先后任三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三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三泽生物医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2015年2月至今,任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谢丽彬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首届高端人才、湖南省财政厅财政检查专家、湖南省科技厅项目验收财务专家、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检查专家。2005年至2007年,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师;2007年至2013年,任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至2016年,任湖南林之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6年至2017年,任湖南林之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至今,任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湖南西子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丽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谢丽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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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议案8.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 10.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5.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④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辉杰、何治兴
电话:0731---58550880
传真:0731---58550809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548”;投票简称为“崇德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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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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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事项,以选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报选举票数为准。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龙畅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力先生已回避本议案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注:本报告所有表格若总计数与所列数值合计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合并资产情况及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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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末资产总额 164,683.26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92,051.82 万元,增长 126.74%,其中流动资产增长170.55%,非流动资产增长 6.01%,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原因分析如下:
注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长23.97%,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5,524.99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注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长195.1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期末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末
(下转1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