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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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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3版)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3版)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8.00、9.00、10.00、11.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26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该部分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拟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截止至2023年末)

3、业务规模

4、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60,000.00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与德勤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会议,对德勤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德勤在2023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拟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附件二:《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附件三:《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附件四:《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新明先生,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以创新驱动、精益运营、数字赋能和绿色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瓷砖/板、卫浴产品专业制造和品牌企业之一,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瓷砖/板、卫浴(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木地板、涂料、集成墙板、辅材(防水、瓷砖胶、美缝剂)、生态新材和整装家居等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装修一站式多品类硬装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东鹏“超会搭”空间设计和墙地“装到家”交付一站式服务,实现产品+交付+服务全链条创新升级,为消费者解决一站式空间交付方案,满足客户对品质、效率和服务的多重追求。

东鹏秉持“百年企业,世界东鹏”的愿景,以“融合科技艺术,缔造美好人居,让中国陶瓷受世界尊敬”为使命,通过创新驱动、精益运营、数字赋能以及绿色发展四大路径实现转型升级。公司聚焦瓷砖主业,通过多品牌多渠道精细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率;深耕卫浴核心市场,通过渠道扁平和产品结构升级,实现突破;发展生态新材,通过品牌和产品升级,打开高端工程赛道;探索国际化业务,通过海外供应链和组织布局,实现“全球造,全球卖”,以数字驱动和人才驱动,实现效率领先和产品领先。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线,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建立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体系,通过强化创新管理、研究行业前沿技术、保护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建材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公司重视创新活动,设立内部创新和外部创新并行机制,推动创新项目的开展和落地,为新产品的推出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优质环境。2021年-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亿元以上。公司累计投入建设创新平台33个,公司技术人员共有405位,在员工总数中占比为4.93%,其中本科及以上181人,高级工程师10人,博士2人,硕士14人,为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

公司累计参与起草多达124项瓷砖及卫浴产品标准,公司自主开发出多项专利技术,截止2023年底,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578项,其中发明专利358项,继续领跑建陶企业。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践行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公司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的第一批绿色工厂示范单位,是国内首个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建陶企业,作为行业首家企业发布ESG报告。积极布局绿建未来,荣获“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COP28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碳路者先锋企业”“上市公司ESG典范企业奖”“中国ESG最佳实践企业奖”等奖项。公司坚持把绿色发展融入到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中,以“融合科技艺术,缔造美好人居”为使命,公司深入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围绕新时代绿色人居及消费者需求,立足长远发展,重磅发布东鹏集团1+N绿建解决方案,引领行业转型升级;通过引进数字化智能制造、系统化减排、生态石产品等行动,从绿色制造、绿色产品、3R理念等多维度出发,打造东鹏绿色标杆示范工厂。同时,成立DP LAB(东鹏创新实验室),引领行业进入重塑工业和可持续材料的新时代。

公司将继续推进、优化ESG管理,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提升ESG管理水平,努力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方面成为行业典范。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和现金分红

自2020年10月19日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度持续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3次,累计分红7.03亿元,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将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四、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上市以来,公司开展了两次股份回购。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和2024年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第一次回购已于2022年10月28日完成,累计回购16,018,842股,成交总金额150,079,215.34元(不含交易费用)。第二次回购,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目前正常执行中,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多元化董事会;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相关方利益。进一步完善风险和控制管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增加投资者需求导向内容,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公司将持续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构建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增加沟通的频率、深度和针对性,通过组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召开电话会议、参加策略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在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响应投资者诉求。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