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33696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大做强做精主业的发展思路,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致力发展循环产业链条,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产品发展势头良好。
1、豌豆蛋白业务
随着豌豆蛋白产能扩充、高端蛋白销售比例提升,豌豆蛋白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产品。公司2012年开始进入豌豆蛋白市场,将提取淀粉生产粉丝后的豌豆蛋白等副产品,通过技术突破,提升到饲料级豌豆蛋白、食品级豌豆蛋白。公司豌豆蛋白提取技术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掌握生物发酵工艺、干法工艺、新干法工艺三种豌豆蛋白提取技术。公司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行业唯一院士工作站,与任发政院士、孙宝国院士在豌豆蛋白、蛋白肽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研究。公司先后参与了《GB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肽》、《植物基肉制品》团体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
豌豆蛋白与大豆蛋白等其他植物蛋白相比,具有非转基因、无过敏源、零胆固醇、低脂肪等优势,下游应用市场广阔。豌豆蛋白主要应用到固体饮料、植物肉、能量棒、早餐谷物、烘焙食品、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2021年在固体饮料领域的应用占到食品级豌豆蛋白的50%,在植物肉领域的应用占食品级豌豆蛋白的20%左右。据《2021中国植物肉行业洞察白皮书》指出,中国对植物性肉类的需求将在未来5年内增加200%,据 Euromonitor 预测到2023年,中国人造肉市场规模将达到130亿美元。目前,公司与BeyondMeat、Cargill(嘉吉)、Du Pont(杜邦)、Mars(玛氏)、Nestle(雀巢)、日本双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粉丝业务
公司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粉丝生产企业,是龙口粉丝龙头企业,占据龙口粉丝约20%的市场份额,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粉丝产能达到10万吨,公司在四川西充投资的有机粉丝产业项目已正式启动。公司生产的“双塔”牌龙口粉丝曾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名牌品”、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 “名牌产品”,在行业内最早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是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公司“双塔正宗”品牌被上合峰会指定为专供粉丝;公司先后牵头制定了《GB/T 1904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龙口粉丝》等多项行业标准。
目前公司在粉丝品牌渠道布局上,既有全国化的品牌布局,又有结合各地饮食习惯差异构建的区域性品牌,形成了从形象产品、高端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品牌布局、渠道局、产品线布局,为不同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的产品和服务
双塔食品通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全渠道营销网络,已经形成了流通渠道(如农贸批发市场、菜市场、便利店等)商超渠道(国际卖场、全国性连锁卖场、区域性连锁超市)、餐饮渠道(星级连锁酒店、全国性连锁餐饮、区域性连锁餐饮)食品工业渠道、特通封闭渠道、OEM渠道、电商&微商&新媒体渠道。
3、豌豆纤维
纤维是豌豆深加工的副产品,经过超微粉碎工艺,可生产出更高品质的豌豆纤维粉。豌豆纤维主要作为食品原料、猫宠用品原料,应用于纤维产品的生产,部分产成品也直接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膳食纤维已被学术界列为继糖、蛋白质、脂肪、水、矿物质和维生素之后的“第七大营养素”。 目前公司生产的纤维主要集中在烘焙食品、肉制品、饮料制品、粗粮制品、果酱、猫砂等应用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相关项目无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803,728.99 5,797.70 85,809,526.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643,297.49 8,068.47 43,651,365.96
未分配利润 969,465,437.33 -2,270.77 969,463,166.56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2022年度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46,906,662.73 2,270.77 -46,904,391.96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美国申请人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豌豆蛋白(high proteincontent (“HPC”) pea protein)(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 和反补贴调查,案号为A-570-154和C-570-155。
调查涉及的商品为高蛋白含量(“HPC”)豌豆蛋白,一种从豌豆(包括 但不限于黄豌豆和绿豌豆)中提取的含量超过65%的蛋白质。产品范围包括所有物理形式的HPC豌豆蛋白,涵盖所有液体(例如溶液)和固体(例如粉末)形式。被调查产品包括上述HPC豌豆蛋白与非被调查范围的豌豆蛋白或其他产品的掺合、组合或混合产品,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蛋白粉、干饮料混合物和蛋白质强化饮料。 对于任何此类混合、组合或混合产品,只有HPC豌豆蛋白成分属于调查范围,无论混合、组合或混合是否在第三国进行。如果混合、组合或混合物中的HPC豌豆蛋白总含量(无论来源如何)按干重计算低于混合、组合或混合物的5%,则该混合、组合或混合物不在调查范围内。
反倾销调查的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反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整年。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0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2、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新提交新〈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新的《公司章程》。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2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丛臻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选姜佳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1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0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8-23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现场宣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应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0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3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0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2024年4月1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323.8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047.6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4.76万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965.39万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
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委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办理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泽福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向全资子公司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川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向全资子公司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邦商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林食品”)、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源农业”)、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进出口”)、各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香港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注册时间: 2013年4月12日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塔香港资产总额为64,423.75万元,负债总额35,329.00万元,净资产29,094.75万元,营业收入63884.08万元,净利润-398.44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食品香港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毛家埠工业园强武路6号
3、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4、注册时间: 2021年3月3日
5、法定代表人:郭宏志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凿种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共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谷物销售等
7、股权结构: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与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共同投资设立,双塔香港持股75%,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持股25%。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泽福吉资产总额为24186.01万元,负债总额18590.35万元,净资产5595.66万元,营业收入1624.82万元,净利润-0.78万元。
9、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5563.29万元。
(三)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中村村西
3、注册资本:壹亿元
4、注册时间: 2013年2月28日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君邦商贸资产总额为18449.4 万元,负债总额13539.34万元,净资产4910.06万元,营业收入70542.57万元,净利润-144.36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邦商贸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年头宋家村
3、注册资本:500万
4、注册时间: 2011年8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孙焕尧
6、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蛋白粉、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松林食品资产总额为2648.75万元,负债总额1723.5万元,净资产925.25万元,营业收入5355.81万元,净利润147.45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松林食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五)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71号
3、注册资本:2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6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蔬菜、食用菌及菌种的生产销售;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棉、麻的种植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干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君源生态资产总额为19373.13万元,负债总额528.7万元,净资产18844.43万元,营业收入1640.27万元,净利润-788.08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源生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中村
3、注册资本:1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食用菌菌种经营;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威资产总额为49859.63万元,负债总额59124.8万元,净资产-9265.17万元,营业收入168635.46万元,净利润9577.72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正威担保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七)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充川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义兴川东北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
3、注册资本:1000万
4、注册时间: 2021年3月3日
5、法定代表人:邵东起
6、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充川粉资产总额为6951.78万元,负债总额5757.80万元,净资产1193.9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8.76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南充川粉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双塔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拟向君邦商贸、松林食品、君源农业、正威进出口各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拟向南充川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拟向艾泽福吉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双塔香港、艾泽福吉提供上述担保。双塔香港、君邦商贸、松林食品、君源农业、正威进出口、南充川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9亿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5,563.2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6.0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1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下转1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