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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
上年度末(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上年度末(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上年度(2023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8家。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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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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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329.95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100.90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34亿。
永拓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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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龚雷,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00年2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1月加入永拓,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2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上市公司1家,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2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新敏,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9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加入永拓执业,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上市公司2家,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2年。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惠子,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1年12月0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 12年。曾参与公司年报审计2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永拓有关业务资质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在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据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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