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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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和输配电设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一)主要业务概述
1、动力电池系统
公司系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材料及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公司与全球众多新能源汽车生态链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以及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领域。
2、储能电池系统
公司在储能电池方面拥有成熟的技术体系、完整的产品矩阵和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储能电芯、标准化电池箱、电池簇、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舱、工商业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户外柜、户用储能系统、模组等,满足集中式电力储能、工商业储能和家用储能等各种场景应用需要,并已通过国家强制标准GB、美国UL安全标准、国际IEC等标准认证。公司重点布局发电侧、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四大储能领域,储能客户已覆盖全球。
3、输配电设备
输配电设备是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器数字化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变压断路器、一体化充电桩和储能机柜等,广泛应用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轨道交通、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近年来,公司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拓展输变电运维服务及EPC工程总包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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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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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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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12月1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34453D-01),“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 2023 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等级为 A-1。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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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集合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参与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第一期集合短期融资券已成功发行,本次集合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集合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每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4.00元,回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收到VOLKSWAGENWERK AG的采购定点函,公司将成为大众汽车海外市场定点供应商,供应大众汽车磷酸铁锂“Unified Cell(标准电芯)”动力锂电池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大众汽车集团采购定点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4、公司全资子公司GOTION, INC.与伊利诺伊州政府及其他第三方签署了《REV TAX CREDIT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建设锂电池项目,同时,伊利诺伊州基于此前通过的专门补贴新能源及电车企业的REV补贴法案,针对该项目给予税务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建设伊利诺伊州锂电池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5、公司全资子公司GOTION, INC.于2023年10月24日与密歇根州政府及其他第三方合作伙伴共同签署了《REV CRITICAL INDUSTRY PROGRAM GRANT AGREEMENT》《STRATEGIC SITE READINESS PROGRAM DEVELOPMENT AGREEMENT》等相关协议,公司拟在美国密歇根州建设电池材料项目,密歇根州政府基于项目投资规划拨付专项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建设密歇根州电池材料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环球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率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行业竞争、价格波动、贸易壁垒等不利因素,坚守“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聚力奋发,取得了产销大增、技术突破、管理提升等多方面成绩,营收跨越300亿元。2023年,公司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深化战略客户维护,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新增一批国际战略客户,客户结构得到持续优化;美洲、欧非、亚太三大板块完成搭建,海外业务及储能业务营收实现翻番。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李缜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经营成果,合理、务实地提出2024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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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哲先生、邱新平先生、王枫先生和乔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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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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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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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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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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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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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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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及编制基础、主要预算指标和保障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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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7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视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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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9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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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含外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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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Olaf Korzinovski先生、Andrea Nahmer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此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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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71,705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Steven Cai先生和张宏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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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6、9、10-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下转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