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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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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 2024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也于 2024 年 4 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2、6.03、7.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2关联股东为张宁、张元园、张宏保;6.03关联股东为施旻霞;7.02关联股东为孙峥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德宏股份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形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2日(星期一) 至04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9日 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9日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录制+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形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迅阳先生

总经理:施旻霞女士

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

独立董事:叶肖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9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2日(星期一) 至04月2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准则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4 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和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17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05.4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5.45万元,减少利润总额905.45万元,减少净利润760.9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5.4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74.36万元。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4.69万元。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3.60万元。

和2022年度相比,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应收帐款余额增加后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无关联董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公司授权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能产生对应的有关收入或支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推进业务结构多元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向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度公司”)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交易。目前,全维度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40%股权。考虑公司储能业务发展,公司预计2024年镇能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将有进一步增长,成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同时,预计镇能科技与全维度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也将有进一步增长。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将全维度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认为:议案所述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全维度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关联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2024年预计金额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数。

2、上表中2023年同期金额并非关联交易金额,仅为对比用。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公司授权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能产生对应的有关收入或支出。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吕山

注册资本:1,325.333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77号18层18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全维度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镇能科技40%的股权,根据公司储能业务的发展,预计2024年镇能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将有进一步增长,成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同时,预计镇能科技与全维度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也将有进一步增长。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将全维度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为推进公司储能业务发展,加快市场开拓,提升经营水平,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将向全维度公司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等。

(二)定价政策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各项日常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销售产品时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在涵盖原材料,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基础上加计合理的加成比例,原则上加成比例不低于与其他非关联人同类交易的平均水平。采购原材料时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类交易的平均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与全维度公司进行交易。双方基于具体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符合市场和行业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