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

(四)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剑斌,行长虞利明,财务总监章建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3年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七)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城市商业银行。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926)。公司主要业务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及浙江省其他市县。近年来,公司坚持做精杭州、深耕浙江,同时积极拓展长三角区域及国内一线城市业务,搭建了覆盖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区域经营布局。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及全面的金融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已拥有较为扎实的客户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产品体系,业务资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已成长壮大为一家经营业绩优良、资产质量优异、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2.主要财务指标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3年1月,公司按照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4.10%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3、2023年12月,公司按照杭银优1票面股息率4.00%计算,向全体杭银优1股东合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3.补充财务指标

注: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补充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指标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3、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人民币口径计算;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计算;

5、其他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5.最近三季度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稳定资金比例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6.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股东情况

(一)前10名普通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杭州市财政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将对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于2024年1月17日与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财开集团”)签订《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市财政局将由直接控制公司11.86%股份变为间接控制公司18.74%股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上述事项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狮”)于2024年2月6日签订《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红狮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659,060,619股股票向浙江红狮增资。增资完成后,浙江红狮将持有公司11.11%的股份,红狮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保持11.81%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下转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