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HHLR管理有限公司(使用“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账户,以下简称“HHLR管理有限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或“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增加至5%,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HHLR管理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81,300股,本次增持后其持股比例为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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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34号)后,拟主动购回案涉全部减持股份。
2024年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81,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8%增加至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收到前述立案告知书以来,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根据监管精神,承诺主动以自筹资金继续增持隆基绿能股票,在未来1个月内完成全部立案标的减持股份的购回,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已披露但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9:30-10:4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和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longi-board@long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和电话会议的互动方式进行,公司管理层将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9:30-10:45
(二)召开方式:网络和电话会议
(三)参会方式:
(1)网络参会方式:
a.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kkbp
b.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 APP/“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隆基绿能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
(2)电话参会方式(参会密码:347509):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65)31634284(新加坡)
(+1)2025524791(美国)
(+44)2034816288(英国)
(+86)01053827720(全球)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答环节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信箱longi-board@longi.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独立董事郭菊娥女士,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三)联系传真:029-86689601
(四)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股票代码:601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HHLR管理有限公司(HHLR Management Pte. Ltd.)
注册地址:9 Straits View #06-07 Marina One West Tower Singapore(018937)
通讯地址:9 Straits View #06-07 Marina One West Tower Singapore(01893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隆基绿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隆基绿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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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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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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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34号)后,主动购回案涉全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收到前述立案告知书以来,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根据监管精神,承诺主动以自筹资金继续增持隆基绿能股票,在未来1个月内完成全部立案标的减持股份的购回,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已披露但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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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隆基绿能股份1,281,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98%增加至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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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详情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隆基绿能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HHLR管理有限公司(HHLR Manage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姓名:Zhiren Tham
日期:2024年4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HHLR管理有限公司(HHLR Manage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姓名:Zhiren Tham
日期:2024年4月19日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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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HHLR管理有限公司(HHLR Manage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姓名:Zhiren Tham
日期: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