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13版)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司治理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备案)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在授权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

1、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业务;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将选取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本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营,确保资金安全。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期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6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6.07%。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被担保人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担保。

●担保额度:对经销商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0,036.83万元,且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子公司推荐并经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申请融资,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3、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公司下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拟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经销商提供的反担保将通过公司审慎判断,以足够保障公司利益为前提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5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1%。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41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3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10,036.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担保额度: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并且存在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最终核定为准)。

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国有六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以合作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根据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其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反担保。

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2、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四、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铛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建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东城工业园虎山大道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朝磊

注册地址:河南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六)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七)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广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板尾村边坑2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八)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非关联方王录吉等3人持有30%股权。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15号1401-1412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九)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非关联方王录吉等3人持有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金北横一路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十)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十一)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1、602、603、605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十二)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销售;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十三)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西园村西挪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在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5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1%。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41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3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5,381.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20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511,372,259.24元,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329,029,64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共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511,372,259.24元,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329,029,64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29,029,645.98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329,029,645.98元。

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11,372,259.24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11,372,259.2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经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直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质保金

D、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4: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补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54,710,026.32元,其中应收票据收回或转回6,382,366.83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325,155,209.67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35,937,183.48元;同时补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68,221,617.8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70,058,658.12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51,832.44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030,124.49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1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9,170,471.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21,996.96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1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06,589.4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00,968.71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5,620.76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备注:2024年1-3月防水涂料销售收入18,012.60万元,根据销售场景分别计入家装墙面漆3,548.98万元、工程墙面漆5,982.81.万元、基材与辅材8,480.81万元。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备注:

1、同比: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家装木器漆、工业木器漆、基材与辅材、防水卷材单价同比下降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及公司价格策略调整。胶黏剂单价同比上升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2、环比:家装墙面漆、工程墙面漆、基材与辅材单价环比下降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家装木器漆、工业木器漆、胶黏剂、防水卷材单价环比上升的原因是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下转2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