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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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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6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777,7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27,444.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国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物业行业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高质量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探索与扩大服务边界,坚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行业社会责任。

1、良好政策环境推动行业发展

近几年,物业行业社会价值逐渐被重塑,国家层面各部委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规,为物业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奠定鼓励性政策基础。2023年7月,商务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推动多种类型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202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聚焦未来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物业行业凭借贴近民生的先天优势,围绕小区一老一小,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物业+养老”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服务需求。

2、市场竞争加剧规模增长放缓

2023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城市发展的底层逻辑开始从高速度增长转向了高质量发展,稳定发展成为一种新常态。今年行业并购热度较往年也有所降低,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物业行业已披露相关信息的并购交易金额近20亿元,不足2022全年交易总额的一半,物业公司对于通过并购拓展规模方式更加谨慎。且在上游房地产行业继续承压背景下,物业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体规模增速有所放缓,存量时代下拓展战略合伙伙伴、抢占细分赛道等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突破规模的策略。

3、服务专业程度不断提升

随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年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国民对于物业服务要求的提高驱动物业行业不断精进服务专业度及深广度。企业从规模的竞争逐步转向精细化运营的角逐,从传统的“四保”单点服务向全生命周期服务延展,越来越多企业意识到服务品质建设的重要性。此外,数字化建设是物业企业提高专业度的探索方向之一。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催生了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等模式,大数据系统构建用户运营数据,通过对多业务用户数据分析形成多维度的运营数据分析体系,实现用户精细化运营,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转型和升级。

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市场化运营物业服务企业,现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单位。公司一直以来以“创百年卓越服务企业”为愿景,秉承以“客户第一”为核心的“七色花”价值观和“人文服务、智慧管理”服务理念,以物业管理服务为基础,基于未来空间功能复合的发展趋势,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主张以科技手段和工具应用创新,实现服务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坚持以人为本,为客户提供全业态、全场景、全生命周期服务,致力于向国内领先的城市运营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物业基础服务:公司以“合理设计、高效提供、科学管理、质价相符”的服务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兼顾各业态、各区域、不同物业费单价项目的共性及个性需求,设计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社区文化等,公司融合多年服务经验,持续提升管理层次,丰富管理业态,目前已覆盖包括住宅类、商写类、城市服务类等全业态服务场景,住宅包括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排屋和别墅;商写包括办公写字楼、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市场等;城市服务包括学校、医院、文旅、场馆、交通枢纽、市政环卫等。目前公司已实行由集团、战区/子公司、项目组成的三级品质检查管控体系,对开展的物业服务全过程监控和检验,确保服务提供过程及结果令客户满意。

物业增值服务:公司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空间运营和场景服务,围绕社区中C、B、G端业主不同需求,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和企业增值服务两大物业增值板块,逐步完善增值服务全链。

社区生活服务板块,覆盖业主老、中、青、幼全龄周期和衣、食、住、购、娱全生活场景,链接悦嘉家线上生活服务平台和线下邻里服务中心,打造城市一刻钟生活圈,提供社区零售、到家服务、美居服务、经纪服务、社区空间运营等一站式服务,让业主享受更便捷、舒适、愉悦、丰盛的生活。

企业增值服务板块,围绕写字楼、产业园区、企业总部、政府大楼、商业综合体中的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客户全周期、全场景服务需求,提供各发展阶段全链增值服务,完善后勤配套服务,降低设施运行成本,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为客户打造高效智能、便捷降本、绿色健康、有人文关怀的办公和商业环境。

资产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产商运营、住宿运营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悦郡商管,以轻资产模式为主导,致力于为各类业主方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提供更高的资产价值,成为城市更新与存量不动产运营的践行者。

住宿运营板块,为追求精致生活的城市精英群体量身定制,群岛公寓致力于提供雅致、完善、有品位的居住空间,兼顾舒适度与杰出品味的私人居所;覆盖服务公寓、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品类,打造“城市生活家”。

产商运营板块,专注“空间、社群、服务、投资、生态”,用专业为产业、商业空间赋能,助力产业升级。陆续推出全体系招商运营闭环服务,包括前期招商执行、开业筹备,到后期的商业运营、物业服务,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商业和产业园区类物业的竞争优势,与物业管理服务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非业主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案场服务及顾问咨询服务两类业务。

案场服务:公司为开发商的售楼处现场提供标准化与专业化的客服、礼宾、保洁等服务,还包括物料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检查保修等。

顾问咨询服务: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前期物业顾问业务和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两类。

1、前期物业顾问业务: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公司参与房地产的规划设计、设施设备选型等,为今后物业的投入使用提供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型物业公司,公司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与健全的管理体系,向对方输出管理经验,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帮助其培养物业管理团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088.66万元,同比增长 0.23%;实现营业成本

155,472.28万元,同比增长4.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8,576.72万元,同比增长

27.69%,总资产为266,295.23万元,同比增长16.0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15,543.58万元,同比增长12.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6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777,7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27,444.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贾生华、周宏伟、赵刚的述职报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23年度公司向董事发放薪酬508.84万元(税前)。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芳、楼俊、阙建华、沈慧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23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583.33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芳、沈慧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监事金新昌、崔炜、陈士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权低于法定有效表决票,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6万(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含税),合计人民币106万元(含税)。2024年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韩芳、沈慧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公司按股权比例增资浙江谷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已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纳入本次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运河辰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J10D22T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26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支三路5号1幢123室

法定代表人:汪伟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医院管理;品牌管理;餐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包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装卸搬运;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安防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下转2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