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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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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1,142,8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的化学农药制造(C2631)。农药一般指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药剂。实际使用的农药产品是由农药原药和农药助剂制成的农药制剂;其中农药原药起主要作用,称为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另外,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还可以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农药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一)全球农药行业情况

(1)全球农药市场短期需求偏弱,长期需求韧性较强,增长势能总体稳定

2023年农药行业下游客户短期需求偏弱、行业渠道整体处于去库存阶段。伴随全球人口不断增加导致粮食需求不断增长,全球频繁的气候异常导致的病、虫、草害增多,农药行业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未来农药行业前景依然看好,尤其是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长期来看,在全球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的大背景下,农药需求韧性较强,增长势能总体稳定。

(2)全球农药市场高度集中,带动原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

随着国际农药巨头新一轮兼并重组完成,世界农药行业已呈现明显的寡头垄断格局,以先正达集团、拜耳、巴斯夫、科迪华为第一集团的国际农化巨头的发展模式具有科技创新、全产业链、产品种类丰富、一体化、国际化等特点。上述企业主要专注于制剂生产及新产品的开发,形成农药创制的垄断局面,从而巩固其在全球农药市场的优势地位。全球农药工业和市场呈现高度集中态势,国际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同时,随着国际农药巨头的这种并购整合,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数量较之前将有所减少,上游中间体和原药供应商的市场亦将呈现逐步集中态势,带动中间体和原料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巨头客户订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预期未来,具有竞争优势的原药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

(3)原药产能从欧美向亚太地区转移,进一步催生本地农药原药企业的发展

农药原药产能呈现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开始向亚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转移。该种转移主要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成本、环保政策要求存在差别而产生的。全球农药生产向新兴国家转移趋势渐趋明显,各大农药跨国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不仅将农药产能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也会选择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在工艺、技术、环保、成本方面具有优势的农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相关原药的采购。同时,农药市场的增长主要集中于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地区以及中国、印度、亚太地区等新兴国家,进一步催生了本土农药企业的发展。

(二)国内农药行业总体情况

(1)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农药生产国

我国农药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完整农药产业体系。我国农药行业现有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技术不断升级,我国农药行业也将继续加快整合,继续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已经成为行业研发的重点和主流趋势,环保达标、工艺先进、管理规范的农药企业迎来长期发展机遇。

(2)国内政策法规日趋严格,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迎来发展机遇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的转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使得环保治理要求和力度日益提高。我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已将调整产品结构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以二甲戊灵为代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缓控释剂等新剂型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的推广将有效促进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同时降低对于环境的影响。国内农药政策及需求导向明显,我国农药行业步入了较大的变革调整期,环保与安全政策强化,高毒农药淘汰提速,绿色农药需求稳定增长。同时,行业领先企业安全环保更为规范,技术改进力度及投入不断增加,生产连续化、数字化、智能化不断升级,整体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持续运营能力和竞争能力将越来越强。农药行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具有强大技术与创新能力、本质安全及绿色低碳水平领先、上下游配套完善、数字化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3)国内农药生产工艺亟需优化,研发能力亟需增强

目前我国农药品种主要以仿制为主,农药企业在原研新品种上研发投入较少,制剂产品的品牌档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达到发达国家对农药产品的高标准,还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新产品的研发后劲。在环境与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国内农药市场中还存在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淘汰。从原药生产来看,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在个别农药产品生产中实现全连续化和自动化工艺,部分优秀的原药品种国内的产品还无法获得欧美客户的认可,亟需加强合成技术和工艺的研究改进。

(三)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1)公司是二甲戊灵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拥有全产业链生产研发体系

公司是一家积极推进环保型农药发展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细分龙头企业。同时,公司依托研发创新,积极推动二甲戊灵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成功开发了优秀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低成本全套合成工艺,并成功获得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

公司目前产业链覆盖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拥有一套完整的科研开发、中间体生产、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体系。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以合作开发为辅,并能够将科研成果持续转化成生产力。目前在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原药生产及制剂生产等各个环节,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为支撑,公司生产的二甲戊灵原药浓度及杂质含量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标准和要求,并在同类企业中具有成本优势,从而具备成为跨国农药企业合格战略供应商的能力。

(2)二甲戊灵凭借安全、环保、低毒等良好性能,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二甲戊灵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随着使用成本的降低及对生态环保要求的提高,二甲戊灵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蓝、白菜、韭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其安全、环保、低毒等良好性能,对乙草胺、氟乐灵等选择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在广阔的发展中地区,二甲戊灵的应用主要受制于其较高的市场价格,经过以本公司为主要代表的企业的不懈努力,通过持续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二甲戊灵的生产成本得以大幅降低,直接促进了二甲戊灵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地区的推广使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执行公告第1号对本公司2022年度及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因股权架构调整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和江苏熙华青禾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禾凯祁源、股东瀚笙鼎石、股东瞬通临向熙华2号协议转让合计19,324,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前陈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8.45%股权,本次协议转让后陈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计控制上市公司29.3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但实际控制人陈峰在上市公司中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1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