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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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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94,611,6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A、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钢铁行业上游原燃料价格保持相对高位,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钢材市场价格同比降幅大于原料端,钢铁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行业整体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10.19亿吨、13.63亿吨,同比分别持平和增长5.2%。中钢协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11.60点,同比下降9.02%。其中,板材指数平均值为111.53点,同比下降8.12%;长材指数平均值为115.00点,同比下降10.24%。

上游方面,原燃料成本震荡分化。中钢协重点统计企业主要原料采购成本互有涨跌,其中国产铁精矿、进口粉矿采购成本同比分别上涨4.37%、5.34%,炼焦煤、冶金焦、废钢采购成本同比分别下降18.75%、21.57%、14.11%。

下游方面,钢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绿色低碳驱动的新能源行业用钢需求增长,汽车、造船、家电等传统用钢需求提质。其中,汽车行业在新能源汽车和出口带动下表现较好,船舶工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风电、光伏行业保持增长,家电行业恢复符合预期,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钢材出口大幅上升,进口保持下降趋势,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钢材累计出口量9,026.4万吨,同比增长36.2%;钢材累计进口量764.5万吨,同比下降27.6%。

B、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持续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坚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精益制造、精准服务”战略定力,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成为公司第一竞争力。坚持“精品+服务”的发展方向,持续提升“制造+服务”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线结构和客户结构,持续推进以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为重点的高端产品研发。公司已经从上市初期400万吨精品棒线材生产企业,转型成为拥有2170万吨高端板材产能的技术领先、绿色低碳的科技公司。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和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生产和销售。

1、智新电磁

智新电磁是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基地,是全球领先的电工钢制造商和服务商。

产品包括取向电工钢和无取向电工钢两大系列,其中取向电工钢包括高磁感、磁畴细化、低噪声、低励磁、无底层、中频六大类产品,自主研发了低温板坯加热工艺生产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技术,成为全世界第四家全低温工艺产业化的企业;无取向电工钢包括新能源汽车、去应力退火、高效、通用四大类产品,具备所有牌号批量稳定生产能力。

2022年8月份,智新电磁建成全球首条面向新能源汽车的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生产线,2023年4月份,建成世界首条具备100%薄规格、高磁感取向电工钢专业化生产线。

2、京唐公司

京唐公司是完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设计建设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钢铁基地,具有临海靠港、设备大型、高效率、低成本的显著优势。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为主的热轧薄板产品,以及以桥梁钢、能源用钢、管线钢、船板、海工钢为主的中厚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镀锡(铬)板、冷轧专用板、彩涂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3、迁顺产线

迁顺产线是国内重要的高端板材生产基地,拥有国际一流装备和行业领先的洁净钢制造技术,具备高端汽车板、高端家电板全系列供货能力。

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热轧酸洗板、耐候钢、汽车结构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管线钢、精冲钢为主的热轧薄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冷轧专用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C、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领先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成为第一竞争力。公司及下属京唐公司、智新电磁、冷轧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研发投入50.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1%。依托“一院多中心”研发体系,做深技术攻关项目,做优专家工作站,做实对外合作平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孵化创效不断加速。报告期内,取得的重大进展包括:

专利授权:获得专利授权685项,其中发明专利229项,智新电磁“一种确定冷轧机传动力矩的方法及装置”“一种无取向电工钢及其制备方法、应用”2项专利获得第24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一种底层优良的低温高磁感取向硅钢制造方法”获得第一届河北省专利奖优秀奖。

标准制定:参与制定并发布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各级标准21项,其中牵头制定6项。

科技获奖: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21项,省级管理创新奖8项。其中“增强成形性双相钢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等6项获冶金科技奖一等奖,“新型高性能耐候桥梁钢及应用关键技术”获河北省科技奖一等奖,“钢铁企业打造全球竞争力的高端电工钢产品开发与运营管理”获全国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2)产品高端

公司坚持电工钢持续引领、汽车板做精做强、镀锡(铬)板高端突破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战略及重点产品占比,促进产品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三大战略产品(电工钢、汽车板、镀锡(铬)板)产量同比增长约12%,重点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约17%。

电工钢产量169.5万吨,同比增长约14%,高端产品占比稳步提升。电工钢品类中,高端产品占比6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高磁感取向电工钢产量30.0万吨,同比提高约46%,0.20mm及以下超薄规格高磁感取向电工钢继续保持国内销量第一。无取向电工钢产品结构持续优化,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80.8万吨,同比增长约11%,其中新能源汽车用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约29%,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10车企稳定供应9家,国内销量前10车企全部实现稳定供货。

汽车板产量402.5万吨,同比增长约12%,产品结构和用户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镀锌、高强、外板产量同比分别增长约21%、15%、24%,超高强、镀铝硅产品同比分别增长约6%和39%,UF钢供货量同比翻番。用户结构进一步升级,核心主机厂数量、供货量均稳中有升,日系用户供货量同比增长约38%,新能源汽车客户供货量同比增长约51%。

镀锡(铬)板产量65.6万吨,同比增长约6%。完成二次冷轧产品DR-10工业试制,实现DR材产品牌号全覆盖,0.13mm食品罐产品批量稳定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功能饮料、易开盖用产品产量均创历史新高,高端品种比例稳步增长;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高抗硫食品罐产品供货拉美市场。

重点产品特色化、差异化推进取得新进展,服务国家重点工程。船用LNG燃料罐用9Ni钢实现10炉连浇生产,交货量同比翻三番;高钢级输氢管线钢批量生产,产品在国内首条掺氢管线实现万吨级示范应用;与下游管厂联合成功开发18m超长管管线钢,填补国内超长管线空白;光伏支架用耐候钢实现490-800MPa级别全覆盖;风电钢实现420MPa级别产品批量供货,供货量同比增6倍;搪瓷钢(SRT550)成功应用于多米尼加2.85万方超大型罐体项目。

(3)绿色低碳

作为世界首家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公司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治理,保持河北省环保绩效评价“A级”。公司坚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路线,围绕国家低碳战略和客户降碳需求,积极推进极致能效与减碳技术实践。

公司参与《钢铁企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对标指南TCISA 293-2022》《能效标杆示范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的制定,为行业极致能效工程推进贡献力量。

公司获评“钢铁绿色发展标杆企业”“2023年度钢铁极致能效工程能效标杆三年行动组织推进先进集体”“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京唐公司获评河北省首批“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热连轧钢板及钢带、冷轧钢板及钢带、热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产品EPD在钢铁行业EPD平台成功发布。取向电工钢、管线钢、新能源汽车用无取向电工钢、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汽车用冷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5类产品入选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4)智能制造

公司建有跨地域、多基地、一贯制的产销一体化协同管理平台,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超过90%,“一键式控制”工序达到51个,应用203台套“工业机器人”和26个“RPA流程机器人”,建有无人化智能库区15个。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铁前一体化”、“冷轧灯塔工厂建设”、“京唐智慧物流管控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完成“铁前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现球团、烧结及高炉工序的数据监控、采集、分析,为降低铁成本、提升铁前一体化协同管控提供重要支撑;铁水温降管控系统正式上线,实现鱼雷罐可视化跟踪、按需出铁、鱼雷罐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助力提高铁水物流效率,鱼雷罐周转次数较上年提高1次/日;“冷轧灯塔工厂”二期25个用例上线,实现智造场景深化应用;“京唐智慧物流管控平台”实现运输计划编制、车辆调度、路线规划等自动化与智能化,物流效率整体提升15%。

(5)供应链安全

公司是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生产用铁矿石、焦炭、煤炭资源的供应具有安全保障。铁矿石方面,首钢集团拥有铁精粉年产能400万吨的水厂铁矿、杏山铁矿,同时控股铁精粉年产能2000万吨的秘鲁铁矿,正在建设的马城铁矿铁精粉年产能700万吨,具有储量高、成本低,运输环保高效的特点,投产后公司铁矿资源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焦炭方面,迁钢公司焦炭主要由首钢股份与开滦股份合资的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京唐公司焦炭由京唐公司与山西焦煤合资的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焦炭资源供应保障有力。煤炭方面,公司与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签有长期协议,首钢集团参股的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也向公司提供部分优质炼焦煤资源,煤炭供应保障有力。

(6)“技术+服务”型营销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深化“技术+服务”的营销策略,打造首钢服务,提升品牌价值。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新能源汽车服务团队建设,满足客户对于质量、交付、研发、服务等不断提升的要求,技术营销持续加强。逐年提高EVI服务能力,报告期内EVI供货量同比增长17%。建立产品优势分析模型,通过强化产品研发、提升制造能力,推动重点产品保持竞争优势,战略产品扩大领先优势。

形成以营销中心为核心,5家区域性钢贸子公司和11家加工中心组合的集中统一、快速响应、运行高效的营销管理网络,有效保障了对下游客户的稳定供货,成立15支大客户服务团队,巩固提升产业链龙头企业与优质中小客户相结合的渠道结构。培育产业链合作的比较优势,与行业重点客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合作,进一步增强合作深度、提升合作粘度,稳固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办汽车板、电工钢等5类产品技术论坛,分别在日产、本田等5家主机厂开展“首钢日”活动,获华晨宝马“最优服务商奖”、比亚迪“最佳合作伙伴奖”等21项奖项,收到国家管网、一汽大众等用户高效服务感谢信23封,首钢“制造+服务”认可度持续提升。

(7)人才强企

深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构建多层次全员培训体系,健全人才晋升考评机制,畅通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建立高潜人才“远航”全生命周期职业发展体系,扎实推进“四横三纵”全员培训体系,举办深蓝特训营、未来工匠青训营等培训项目,强化人才赋能,为干部提素和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制定《首钢股份2023年三支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强化业绩导向、实干导向,加强高层级职务人员培养与发展,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占比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1岗位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荣获“首都劳动奖状”,1人获评“北京大工匠”,2人获评“全国钢铁行业技术能手”,2人获评“全国机冶建材行业工匠”,1人获评“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1人当选“首都市民学习之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详见年报全文第十节、五、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叶林独立董事在本公司6年连续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25日离任;郭丽燕监事因工作调动,于2024年1月9日辞去监事职务。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翠敏同志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戴军同志为公司监事。

2、朱国森同志因工作调动于2024年3月21日辞去总经理职务,2024年3月22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聘任孙茂林同志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3、朱国森、曾立同志均因工作调动,已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茂林、李明同志为公司董事。

4、2024年4月18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聘任赵鹏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顾文贤独立董事、彭锋独立董事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邱银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63,754,519.41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353,072,839.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307,283.98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17,765,555.8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汇报股东的政策,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股本总数7,794,611,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233,838,348.15元,占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74%。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ESG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及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之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孙茂林、李明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2023年度(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情况,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战略、风险、ESG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委员为邱银富、孙茂林、顾文贤、彭锋、李建涛,其中邱银富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为顾文贤、余兴喜、彭锋,其中顾文贤为主任委员。该委员会成员未作调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为余兴喜、刘燊、王翠敏,其中余兴喜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

委员为刘燊、王翠敏、李明,其中刘燊为主任委员。

(二十)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和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赵鹏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赵鹏简历

赵鹏,男,1974年8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经济师。曾任首钢总公司焦化厂实习生,首钢经贸部经销处销售三科业务员,首钢经贸部计财处计划科计划员、负责人,首钢新钢销售公司计财处计划科副科长,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营销策划科科长,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冷轧板销售处汽车板销售科科长兼管理科科长,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薄板销售处管理科科长、家电板销售科科长,挂职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副经理(助理级),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副经理(处长助理级),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挂职副处级),挂职首钢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挂职中钢协市场调研部副主任),首钢新钢销售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挂职中钢协市场调研部副主任),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汽车板销售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天津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首钢天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正处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汽车板销售部部长,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赵鹏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常海宇监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孙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毅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63,754,519.41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353,072,839.8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307,283.98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17,765,555.8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汇报股东的政策,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股本总数7,794,611,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233,838,348.15元,占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74%。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中介机构对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十)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之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因公司2023年度(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对此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议案内容及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法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126,39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3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1,199,983.58元,扣除承销费、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368,221.41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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