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橡胶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传动系统部件、流体管路系统部件和密封系统部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机械、家电卫浴等领域。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公司核心产品传动系统部件实现了进口替代和出海竞争。乘用汽车多楔带荣获2022年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公司是经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具备产品与整车厂同步开发和自主开发能力,并已在核心技术领域形成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产品主要为精密橡胶零部件,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传动系统部件、流体管路系统部件和密封系统部件等。其中,传动系统部件包括传动带、张紧轮等产品;流体管路系统部件包括进气系统管路、冷却系统管路等产品;密封系统部件包括制动密封件、油封密封件等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机械、家电卫浴等领域,具体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和《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该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按规定,董事王军成先生、董勇修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182,704.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18,270.48元,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364,434.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5,314,057.82元。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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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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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22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9,952,535.19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2,040,287.2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50,000,000.00元大额存单和10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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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3年12月22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9,952,535.1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资金置换。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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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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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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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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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伟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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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兼职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宋岩申请,自2023年4月起,不再向宋岩发放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4、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2023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公司2024年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5、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
6、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7、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均须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额度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