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202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创业板第一家电梯上市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电梯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是一家为各类建筑的电梯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畅通世界”为目标,注重生产、研发的投入,持续优化电梯制造工艺技术,以人才创新带动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革新,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品线覆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家用电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系列电梯。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电梯产品
单位:kg、m/s
■
2、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志明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0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沈立明先生提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内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郑长虹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2,700 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先生、董事顾月江先生、孙峰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3 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71.2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部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均已在期限范围内赎回。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已经到期,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为一年。授信的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要,适时与银行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0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讨论,认为此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及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NJAA2B0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通用电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通用电梯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用电梯(上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3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徐志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用电梯(上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3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徐志明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
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9,32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39,096.74元,共计10,808,423.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6)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808,423.28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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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