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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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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3060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

涤纶纤维按其性能不同可将其分为常规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常规纤维指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主要用于常规型纺织品。差别化纤维是指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改性剂、复合纺丝等方法使纤维具有某种或多种特殊功能而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包括有色、细旦、超细旦、异形截面、中空、高强低收缩,以及具有防霉、夜光、远红外、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老化、抗菌、导电等功能的纤维,差别化纤维主要应用于对外观、形态、性能有特殊要求的纺织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产品种类可达上千种。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

(2)行业发展变化

全球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及大型化,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新原料合成技术,特别是生物化工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应用;适合聚酯、纺丝、纺织加工产业链效率提升,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技术以及开拓纤维复合材料的高新产业应用市场等几大方面展开。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仍然以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提升对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总体来看,化纤行业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呈现积极向好的趋势。一是产量增速提升,库存水平正常,行业总体开工负荷基本维持在高位。根据中国化纤协会统计,2023年化纤产量为6,872万吨,同比增长8.5%。二是内需逐步回暖,2023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2月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9%,增速较2022年大幅回升19.4个百分点。终端需求的改善带动了化纤直接下游需求,国内市场好于2022年同期。三是出口保持增长态势,出口量创历史新高。受海外需求收缩、贸易环境风险上升等因素影响,2023年我国纺织行业出口压力明显加大,但行业发展韧性在外贸领域持续显现,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3年化纤出口量为650.73万吨,同比增加15.08%,较2022年提升6.32个百分点,其中涤纶长丝拉动化纤出口增长,同比增加超过20%。四是价格波动减弱,市场相对平稳。2023年,原油价格中枢低于2022年且波动较为平稳,化纤原材料、产品价格基本跟随原油价格走势。整体来看,化纤价格总体平稳波动。根据中国化纤经济信息网数据,以涤纶为例,全年价差不超过1,000元/吨;五是营收保持增长,效益环比改善。2023年化纤行业经济效益指标呈现向好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化纤行业营业收入为10,975.26亿元,同比增加6.75%,其中涤纶贡献了化纤利润总额的39%。涤纶行业利润总额增加明显,涤纶长丝利润呈现逐步修复态势。

(3)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

切片纺主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特别是在开发差别化、功能性等高附加值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较小,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

(4)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被评为“浙江出口名牌”。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德清政隆原系德清县民政化工厂(以下简称“民政化工”)全资子公司。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民政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民政化工以0元对价将其持有的德清政隆认缴出资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022年12月2日,德清政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清政隆。吸收合并完成后,德清政隆依法注销,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等相关公告,同时在地方报刊《湖州日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3月15日,公司已完成德清政隆的注销,并取得了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吸收合并德清政隆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开拓下游业务领域,公司与德清晴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晴禾休闲,主要开展户外休闲用品相关业务。晴禾休闲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70%。关联董事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晴禾休闲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具制造;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露营地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3月30日,预留授予价格为7.8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4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1号)。2023年4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48,4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2.54元。2023年5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935号)。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工作,并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新增股份于2023年6月8日上市。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1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6.80万股,合计66.80万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9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8,118,438股变更为117,450,438股。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9月18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2023年9月18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118,438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668,000股后的117,450,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3,490,087.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7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9月20日实施完毕。

(八)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48,4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2.54元。2023年5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935号)。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工作,并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新增股份于2023年6月8日上市。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时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6月8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限为2023年6月8日(上市首日)起6个月。2023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8名,共对应29个证券账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348,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66%,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