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8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含中间体)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DMO)。

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包括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心血管类、抗肿瘤类原料药及中间体。

制剂业务:主要是利用公司自产原料药开发的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和抗感染类等制剂。

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DMO):包括中间体,关键起始物料和原料药,满足客户从临床前到商业化各个阶段不同的工艺研发、中试放大、商业生产、方法验证和注册申报等需求。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以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为核心,心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特色原料药为辅助的原料药产品体系,利用自产原料药开发的制剂产品体系,以及基于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和EHS等管理体系打造的合同研发生产服务能力。公司原料药产品主要为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布洛芬和右旋布洛芬,心血管类原料药托拉塞米和米力农,抗肿瘤类原料药醋酸阿比特龙、磷酸氟达拉滨和盐酸格拉司琼;公司的制剂产品主要为心血管类制剂托拉塞米片和非甾体抗炎类制剂布洛芬颗粒等制剂产品。

公司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历年来注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发,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科研项目,相关产品多次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等。公司“布洛芬1,2-芳基重排改良新工艺”、“布洛芬工艺创新开发及循环技术开发”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右旋布洛芬的研制”、“盐酸格拉司琼新工艺”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托拉塞米的纯化方法”、“一种醋酸阿比特龙的制备方法”荣获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取得了丰富的技术成果,通过自主创新形成自主专利技术,具备行业领先的生产加工工艺,获得行业和市场的广泛认可。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1、原料药主要产品

2、制剂主要产品

(二)报告期内公司新药研发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改技革工作,研发投入52,774,555.54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65.94%。报告期内布洛芬片剂(0.1g和0.2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硫酸阿托品原料药上市申请已获批准;托拉塞米片(5mg、10mg)、布洛芬缓释胶囊(0.3g)、布洛芬混悬液(2g/100ml, 0.6g/30ml)、米力农注射剂(5mg/5ml,10mg/10ml)、托拉塞米注射剂(10mg/2ml, 20mg/4ml)、盐酸甲氧氯普胺、精氨酸布洛芬、醋酸阿比特龙原料药等项目都已进入专业审评阶段;醋酸阿比特龙片(0.25g、0.5g)、精氨酸布洛芬颗粒(0.2g、0.4g)、硫酸阿托品注射液(0.5mg/1ml)、布洛芬注射液(800mg/8ml, 800mg/200ml)与非布司他片(20mg、40mg)等品种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进入注册程序的3类新药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工作,原料药销售收入554,613,468.87元,同比增长29.92%,制剂销售收入103,376,153.77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9.5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025,874.3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116,201.6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00%。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一项,一种多库酯钙的工业制备方法(CN202210455718.4) 。2023年2月,公司“布洛芬原料药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项目荣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成果推广奖三等奖。2023年12月,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500吨多库酯钠、200吨布洛芬赖氨酸盐)和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醋酸阿比特龙)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后续车间调试(包括各生产车间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验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建设工程联合大验收)、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试生产、GMP的验证等工作;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已经完成征地手续,项目的环评、安评、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已进入报审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