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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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1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27日以证监许可[2015] 304号
文《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15)第07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17亿元(含利息),实际使用情况为: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4亿元,结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9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7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7亿元(含利息)。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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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3、现金管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现金管理对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爱普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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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2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505,079.49元和信用减值损失9,067,467.51元,合计21,572,547.00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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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1,572,547.00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9,832,011.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