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及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03,74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产品;向关联方提供设计、工程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体检等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预判,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103,7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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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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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278,453.83万元,净资产 752,457.04万元;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1,955,675.34万元,净利润36,522.9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铭贸易”)
法定代表人:王妙林
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南庄王村
经营范围:经销:五金电器,日用百货,轻纺产品,麻制品,润滑油,计算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国家政策允许上市食用农产品,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塑料制品。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5.79万元,净资产233.76万元,营业收入1,410.01万元,净利润5.5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敖铭贸易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齐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敖铭贸易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敖铭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以下简称“绿洲茶叶”)
经营者:周利平
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洄澜路116号
经营范围:零售:食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洲茶叶系本公司监事周立尹父亲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绿洲茶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绿洲茶叶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564.84万元,净资产43,663.28万元;营业收入1,361.83万元,净利润955.33万元(数据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浩天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浩天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浩天物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东南集团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109754405020K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2亿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下属企业投资举办的事业单位,东南集团间接投资比例为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热镀锌卷(板),铝锌复合卷(板),轧硬卷(板),冷轧卷(普冷卷)(板),家电基板,汽车基板,太阳能基板,建筑基板,科技环保新材料,工业氯化亚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28.92万元,净资产43,858.49万元;营业总收入279,878.07万元,净利润 828.6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新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新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新材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2、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子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钢材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是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方面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业务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东南集团配备了专业、独立的采购团队,统筹集中采购资源,实时关注钢厂上游原料价格波动、钢厂调价政策、钢材社会库存、供需关系等行业信息进行分析和预判,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2)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南集团、敖铭贸易、浩天物业、萧山医院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五金采购、物业管理、体检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东南集团、萧山医院、东南新材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设计建造服务、光伏发电、钢结构建造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房屋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 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会娟女士自2018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会娟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24 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迟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王会娟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迟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迟梁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迟梁先生简历:
迟梁: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Suiter Swants Pc.llo专利工程师、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标准代表。2016年12月起至今为浙江科技大学信息与工程讲师,并兼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迟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月珍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鉴于独立董事王会娟女士任期届满离职,导致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部分调整,同意在选举迟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迟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调整蒋晨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补选及调整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郭明明先生、周观根先生,翁晓斌先生担任,其中郭明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曼行女士、迟梁先生、蒋晨明先生担任,其中黄曼行女士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迟梁先生、郭明明先生、翁晓斌先生担任,其中迟梁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翁晓斌先生、徐春祥先生、黄曼行女士担任,其中翁晓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的通知,获悉东南集团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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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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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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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9,82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500万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比例为12.51%,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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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9时需回避表决。
其中议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及2024年5月16日上午9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一82783358 传真:0571一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同时刊登在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何挺先生、周立尹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14.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8.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35.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853.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2年12月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2022年11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2年1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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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预计效益是累计毛利率15.14%,截止2023年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68,388.68万元,累计毛利31,125.40万元,累计毛利率18.10%,达到预计效益
2.公司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预计效益是累计毛利率12.41%,截止2023年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
20,000.00万元,累计毛利4,984.98万元,累计毛利率12.42%,达到预计效益
由于上述两个钢结构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最终效益尚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