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1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阅《2023年年报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孙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8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303.56万元,同比增长9.10%;营业利润 29,673.65 万元,同比增长1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86.66万元,同比增长18.16%。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各项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66,553.16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5,634,61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4,270,110.30元及其他影响15,727,010.00元,减去2023年支付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25,376,873.05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852,190.15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205,993.76元。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808-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808-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具体内容见2024年4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关于2024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年薪85万元(含税),该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长韩力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含税)为:总裁吴建新65万元、副总裁张立宏55万元、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55万元、副总裁缪宁55万元、副总裁李曙55万元、副总裁陈林55万元、副总裁邢懿55万元、副总裁赵文浩55万元、副总裁吴昱成55万元、财务总监林冬香40万元,上述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12、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1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22.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1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16、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1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24年5月14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确认书》;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15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66,553.16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5,634,61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4,270,110.30元及其他影响15,727,010.00元,减去2023年支付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25,376,873.05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852,190.15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205,993.76元。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81,205,993.76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 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采购款、工程款等,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工程建设实施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 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若先期已签订募投项目相关合同 的,需与交易对方重新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款项。

2、根据相关合同,经办部门向财务部提交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方式,并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经办部门提交付款流程并注明付款方式是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流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 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 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江苏神通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