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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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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滚动使用。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食品”)、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鸿食品”)和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诸城支行和诸城昌城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仙坛仙食品、仙坛食品、仙润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仙坛鸿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4年4月20日,《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坛仙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9,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仙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坛鸿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平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鸿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润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寿恒

注册资本:6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仙润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坛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1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蔬菜、瓜果冷藏加工,禽类屠宰,低温仓储,畜禽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物技术研究服务,动物源性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加工、采购及销售,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诸城支行和诸城昌城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仙坛仙食品、仙坛食品、仙润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仙坛鸿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仙润食品提供担保,合计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和仙润食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4%。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23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70,612.69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9%。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2)本期审计费用

2023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11,649.41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1,873,085.86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7,187,308.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年初未分配利润1,263,888,929.8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6,053,872.70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512,520,834.4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266,584,608.23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80,809.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董事、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士卫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网上说明会召开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销售鸡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3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3,510万元、2,510万元和3,00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23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分别为2,867.92万元、1,783.42万元和333.53万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牟平区大窑镇蛤堆后村

法定代表人:姜世杰

股东:曲立姝(99%)、林少岗(1%)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6月5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箱、纸板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

法定代表人:糜晓宁

股东:糜晓宁(100%)

注册资本:1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观海路366号602室

法定代表人:曲飞宇

股东:山东仙东控股有限公司(60%)、烟台晟嘉投资有限公司(30%)、烟台万向金生投资有限公司(10%)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管理;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等相关网站查询,上述公司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3、相关财务数据: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2.41万元,净资产365.9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99.48万元,净利润218.07万元;截至2024年03月31日,总资产 1,516.62 万元,净资产400.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7.35 万元,净利润34.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57.01万元,净资产53.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84.14万元,净利润15.00万元;截至2024年03月31日,总资产509.69万元,净资产57.1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5.05万元,净利润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3)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50.11万元,净资产323.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1.56万元,净利润-259.84万元;截至2024年03月31日,总资产264.72万元,净资产189.2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2.56万元,净利润-134.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所涉及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

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作农场,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签订《委托饲养合同》的农场,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选择的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与公司合作期间没有不良或违规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改造、新建后的农场饲养规模不低于2万羽。

3、农场主在银行信用中未出现不良记录。

担保金额:每个农场担保贷款最高每只鸡30.00元。

担保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4、公司为合作农场提供的担保不属于为关联方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合作农场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00.00万

5、风险防范措施:

(1)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提供担保。

(2)被担保的农场必须由一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必须经公司认可(公务员、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农场或自然人等,由其它农场提供反担保的至少三个农场)。

(3)农场基础建设必须经公司验收达到立体养殖条件,同时,与担保的农场、农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才向银行推介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23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4%。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70,612.69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9%。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唐茂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茂恒先生因公司内部职责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肉鸡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茂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唐茂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王寿恒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徐景熙、史宇、徐晓、程永峰、彭建云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11,649.41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1,873,085.86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7,187,308.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年初未分配利润1,263,888,929.8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6,053,872.70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512,520,834.4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266,584,608.2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80,809.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寿纯先生、王寿恒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请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2024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以岗定薪的薪酬政策,独立董事薪酬为5万元/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和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申请总计47.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年度的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银行如要求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股东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同意为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