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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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战略,在光电芯片集成、光器件、光模块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方面掌握一系列关键技术,具备了光芯片到光器件、光器件到光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致力于开发高速率、智能化、低成本、低功耗的中高端光模块产品,为电信、数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的标准化及个性化产品需求,所研发生产的不同型号光模块产品累计1,000余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电信传输、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为NOKIA、Arista、ADTRAN、ADVA、AddOn Computer等国际知名通信行业客户,以及中兴通讯、新华三、烽火通信、锐捷网络、浪潮思科等国内知名电信或网络设备制造商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光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完成光电转换的核心部件。光模块由光器件、功能电路和光接口等构成,其中光器件是光模块的关键元件,包括激光器(TOSA)和探测器(ROSA),分别实现光模块在发射端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以及在接收端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功能。
公司产品线丰富,按照传输速率指标可分为10G以下和10G及以上两类光模块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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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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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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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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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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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告编号:2023-044)。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完成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6、2023-047)。此外,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编号:2023-043)。
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52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完毕,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2,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16,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7,664,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9,744,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4、马来西亚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8,000.00万元在马来西亚建设全球制造基地。马来西亚联特于2022年12月22日与NIBAN MOULD (M) SDN BHD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项目建设需要的土地及房屋。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境内、境外相关审批手续,截至目前该项目在已经正式投入运营。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公司内部制度修订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完成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十六项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