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宋大乐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交易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宋大乐先生配偶扈荣欣女士在 2023年8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10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扈荣欣女士在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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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2,200股,产生的收益22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扈荣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宋大乐先生及配偶扈荣欣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扈荣欣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2、宋大乐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扈荣欣女士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宋大乐先生的意见及相互商量,该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上述交易行为系扈荣欣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扈荣欣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向公司广大投资者致歉。
3、公司将以此为鉴,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业股份”)控股股东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38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9%;实际控制人窦宝森先生、窦勇先生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282,4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70%。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控股股东窦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6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9.2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1%;实际控制人窦宝森先生、窦勇先生父子累计质押股份为6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8.0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1%。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窦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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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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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席位不会发生变动,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涉及被用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