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计提往来款坏账准备
(一)往来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根据其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余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一般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或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二)减值计提主要原因
1.公司以单项计提或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871.6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3,103.12万元,主要因近年来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销售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收较为缓慢,部分客户应收款账龄较长仍未收回,计提比率提高;其他应收款计提4,768.18万元。
2.公司以单项计提或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照各级账龄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368.93万元。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一)商誉减值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相关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减值计提主要原因
2023年,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剧烈,带动沥青价格高位振动,同时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开工率不足,沥青市场供需两弱,沥青行情平淡,近年来沥青销售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2017年收购的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期业绩不及预期。经减值测试,对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487.1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4.6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4,514.6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计提后更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杨勇,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林大坤,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235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勤勉尽责,注重和公司经营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并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例会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泽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材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专业性强,能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能较好地履行双方约定的审计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计提后更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本次审议的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邱晓华、胡继荣和林兢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两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邱晓华、胡继荣、林兢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374,253.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673,539.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0,427,120.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4,558,909.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要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而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经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与该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上接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