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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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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8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庄君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袁春怡女士

财务总监:李萍女士

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3675036

邮箱: ir@mingxinleath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9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04月0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分项表决:

15.1关于监事会主席卜凤燕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卜凤燕回避表决。

15.2关于监事潘叶萍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潘叶萍回避表决。

15.3关于监事席笑博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席笑博回避表决。

15.4关于离任监事李萍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5关于离任监事毛耀明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实施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79,941,4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5.13%。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82,571.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9,260,634.31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79,941,4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5.13%,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04月0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11,600万元。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2,244.07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诺卡”)、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尔化工”)、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以下简称“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含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在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0,453.2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苏梅诺卡、旭腾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江苏梅诺卡、米尔化工、旭腾科技、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函等,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2024年0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3、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5、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53.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7%。本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与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材料、设备以进口采购为主,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及比索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机构选聘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审计机构选聘办法》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关于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明新旭腾审计机构选聘办法》《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新旭腾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其中《明新旭腾审计机构选聘办法》《明新旭腾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0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5、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05月0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楚雁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