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5版)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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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755,115.46元。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装备类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总额增长;另一方面,新能源电池行业投资增速放缓,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拉长,应收账款账龄迁徙,公司对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次对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631,579.60元。
(三)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审慎评估,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553,417.29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定制化或不适应市场发展的存货,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62,940,112.35元。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4,979,907.6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82,025,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39%。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9,377,783.4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5,089,777.5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58,9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396,030,877.5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1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7,213,582.17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45,757,170.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2,910,695.4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8,301,6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434,609,095.4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1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767,831.34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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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信建投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021年7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威凯”)与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分别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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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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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2023年1-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4,903,430.52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24.2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置换8,025,38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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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
[注2]: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打造国际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为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支撑我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该项目不涉及直接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徐志武先生及汪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预计新增的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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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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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与关联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21,700万元。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单位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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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单位
①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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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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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擎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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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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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中创智家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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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5.35%。
公司的副总经理陈传好为广东擎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的副总经理陈斌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广东中创智家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收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从关联人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是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确定,一般不高于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地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从关联方购买商品、租赁资产、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医药(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成立卿,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挖金客(301380)、中国电研(688128)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云科技(688316)、中国电研(688128)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吕荣,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复核,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热景生物(688068)、凯德石英(835179)、青云科技(688316)、祥生医疗(688358)等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成立卿、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芬、项目质量复核人吕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82,025,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39%。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度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完善和加强,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1-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至0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问题征集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ZgZHM)或扫描下文二维码、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i1958.com)向公司提问,也可于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至0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汉军先生
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
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至05月16日(星期四) 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问题征集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ZgZHM)或扫描下文二维码、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i1958.com)向公司提问,也可于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至0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问卷二维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9050837
邮箱:ir@cei1958.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