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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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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4,621,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或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双面板、高多层板,产品类型覆盖厚铜板、Mini LED 光电板、平面变压器板、光模块等,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显示、汽车电子、新能源、通讯设备、AI智能等领域。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 业、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绿色工厂、拥有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5G+ 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等荣誉称号,在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研发与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PCB 产品,即向供应商采购覆铜板、 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干膜等原材料和相关辅料,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 PCB 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来获取合理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生产计划及现有库存情况安排采购计划,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根据 公司现有订单需求进行采购,辅料则是每月按照近期平均使用量进行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半固化片、干膜等,辅料包括化学药 水、钻头、铣刀等。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其经营资质、生产和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 面进行综合考量,经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采购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建滔集团、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等。

3、生产模式 印制电路板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交期安排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流程如下: (1)业务部接到客户订单时,首先进行订单评审。如涉及新产品,则由工程部、工艺部负责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及样品生产; (2)计划部根据订单计划、交期安排、产能情况制定生产安排计划。若公 司的某工序产能无法满足生产投入计划,则通过《合格供应商名录》寻找外协加工厂商进行委外加工; (3)生产部依据每日生产计划表,管理、执行订单的生产进度,发现有延误及需要调整进度的订单时,及时指示调整,与客户及时沟通。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采取全员检查的方式,每道工序的作业员都对产品质量进行在线检查,同时品质部的人员也会对产成品的外观、品质进行检测,产品出货前会进行铜厚检测、阻抗检测、热冲击等抽检试验,检验合格后交付给客户。

4、销售模式 (1)销售体系 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体系,充分以客户为中心,根据销售地区进行分组,国内、国外建立多个销售办事处,并配有专业的技术、品质、服务人员团队支持,全方面满足客户需求。 (2)客户类型 公司客户类型可分为电子产品制造商、PCB 企业、贸易商三类,根据公司客户类型和国内外市场的特点,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国内外电子产品制造商。公司通过 PCB 企业进行销售作为补充,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

5、研发模式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设立了研发技术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研制,不断提升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技术研发中心组负责新产品研发,并对生产、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攻关;产品规划组负责消化新产品的技术资料,对新产品技术状态、测试环境要求、控制难点及要点进行规划;品质组负责为研发活动提供先进的试验检测方法与手段。 公司新项目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立项、方案设计、样品测试、批量生产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通过新项目的研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前布局未来的产品与技术, 参与客户下一代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与客户形成长久且稳固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三)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印制电路板研发与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符合客户要求的生产、品控系统,从原材料采购、标准化作业、 柔性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信赖性检测等方面持续打造稳定的产品供应体系。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电源、电控类产品,包括电源、变频器、伺服器、控制器等。工业电源、电控类产品具有功率大、运行时间长、高可靠性等特点,公司在工业电源、电控细分领域积累多年,具备丰富的生产经验及特有的工艺技术。通过长期积累,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 象,与世界知名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工业电源、电控类领域主要客户包括施耐德(Schneider)、台达电子(2308.TW)、鸿海精密(2317.TW)、长城电源、捷 普(JABIL)、伟创力(Flex)等。未来,预计随着公司市场布局的不断深入, 产品序列的不断扩充,公司市场排名及占有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显示领域,公司拥有三星电子(SAMSUNG)、LG 集团、冠捷科技(000727.SZ)、等知名客户;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 拥 有 立 讯 精 密 ( 002475.SZ ) 、 拓 邦 股 份 (002139.SZ )、天宝集团 等 知 名 客 户 ; 在汽车电子领域 ,公司拥有盛弘、锐明、深鹏、煜盛等知名客户。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工厂、拥有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5G+工业 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等称号,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会员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前述①和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第③项政策变更,已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守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泓静,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164,400.7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2,893,383.13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289,338.31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79,029.7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62.1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039,315.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下转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