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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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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主要服务的项目类别为住宅地产的售楼处、样板间等空间领域。在非住宅领域,公司业务涵盖办公、酒店、教育、康养、文化场馆等业态领域。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根据公司的业务分类,主要分为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是建筑空间装修装饰过程中极富创新创意要素的环节,旨在为业主创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空间。

空间设计业务:是指建筑物的室内空间在装修装饰之前,设计者按照装修装饰目标,就空间的功能定位、风格定义、美感呈现等进行创造性的构思,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的过程。公司空间设计业务的执行流程,通常分为概念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软装陈设业务:是指在已完成硬装的室内空间的基础上,对空间内的软装元素进行设计、定制、装饰、布置,最终为客户打造出可供直接使用的空间。“软装元素”是指空间中所有可移动的元素,包括家具、灯具、布艺、绿化、其它装饰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通过为客户提供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或服务费用。

2)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承接项目。

①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目前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历练,公司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建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

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项目,公司综合评判客户情况、项目的经济价值等因素,经过公司内部分析与决策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经过评估确立投标意向后,根据客户要求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款履行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展。

②直接委托模式

直接委托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服务单位的设计能力、服务品质、过往合作经历、资信水平、品牌影响力等因素后直接选定服务单位。经过在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多年的深耕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会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委托公司承担项目任务。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就该等项目进行提案,确定项目团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业谈判、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展。

3)项目执行模式

公司已在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深耕多年,对于空间设计服务和软装陈设服务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执行流程。公司承接项目之后,首先根据客户需要和项目定位进行初步研究,对项目特点及难点进行初步判断,综合考虑项目人员的专业方向、工作量安排、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审慎选择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与项目团队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流程执行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质量。

4)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项目直接相关,公司的采购类型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①项目型采购

项目型采购的主要内容是陈设品、辅助设计服务等内容。其中,陈设品主要是软装陈设业务中采购的家具、灯具等,用以对室内空间进行最后的陈设与效果呈现;辅助设计服务主要是施工图、效果图的辅助设计。

②非项目型采购

非项目型采购主要是公司的物业租赁采购,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差旅服务采购及员工福利采购。公司根据采购计划及日常实际需要进行采购,该等采购主要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执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每股收益差异原因:原2022年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以加权后股本92,500,000股计算,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9元,稀释每股收益1.79元。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现以加权后股本138,750,000股计算,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19元,稀释每股收益1.19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两个投资项目进行延长建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7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80,4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已于2023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

3、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

2023年5月22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的1,546,056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4、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对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1,350,000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由原定2024年2月6日延期至2027年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