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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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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的公告》。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2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确定2023年度存在资产减值(含信用减值)和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文中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1.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记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1)母公司结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末,在对母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存货对应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进行测算发现,母公司部分产品存在跌价迹象,报告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应为941.52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6.05万元,同时本期产品销售转销存货减值准备253.59万元。

(2)子公司结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澳克泰”)合金棒材类产品市场价下滑,且产能未完全释放以致毛利倒挂,产生存货减值;报告期末,对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进行测算后,确认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4,901.76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34.36万元,同时本期产品销售转销存货减值准备3,464.12万元。

2)深圳章源精密工具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深圳章源精密工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精密”)部分产品加工件经测算存在跌价迹象,测算后确认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134.16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16万元。

单位:万元

综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母子公司内部交易未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存货抵销,以及反向抵销子公司该部分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后,2023年12月合并报表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4.50万元。

2.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金额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3,754.84万元,其中:对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28.93万元;对应收账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552.92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72.99万元;2023年累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60.24万元,对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收回部分货款144.19万元,报告期影响公司损益减少利润总额416.05万元,见下表数据: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核销损失

江苏永伟精密工具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永伟”)系控股子公司赣州章源棒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棒材”)客户,因江苏永伟未按协议还款,章源棒材于2019年底向江苏永伟提起民事诉讼,江苏永伟债权被认定为普通债权。2023年6月,镇江经开区法院公告裁定江苏永伟破产程序终结。鉴于江苏永伟已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通过强制执行手段追回剩余货款,对江苏永伟欠章源棒材货款1,313.65万元进行核销确认损失处理。由于以前年度已对该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故报告期对该笔货款进行核销确认损失,不影响利润。

3. 商誉减值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公司对章源精密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章源精密系子公司章源国际科技创新(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收购,主要业务是加工刀盘、刀杆。受市场订单需求下降影响,章源精密2023年营业收入未达预期,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全额计提商誉减值283.30万元。

二、资产损失情况

1. 存货损失

存货损失合计112.41万元,其中:原材料盘亏损失35.62万元,少量库存产品报废产生损失76.79万元。

2. 固定资产损失

各核算单位清理老旧无法使用、工艺过时淘汰的固定资产产生损失207.06万元,并结转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83万元。

3. 在建工程损失

展厅升级设计方案效果无法达成预期后,确认终止合作产生损失30.00万元。

4. 投资损失

(1)处置对棒材公司投资损失

章源棒材受客户江苏永伟破产一案影响,导致章源棒材经营陷入困境,随着2023年6月末镇江经开区法院公告裁定江苏永伟破产程序终结,章源棒材也于2023年12月完成了注销清算,报告期确认投资损失234.49万元。

(2)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损失

为有效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母公司开展了美元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报告期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均已交割完成,产生投资损失486.18万元。

报告期各项资产共计产生损失1,070.14万元,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4,233.85万元,减少报告期利润总额4,233.85万元;累计转销存货减值2,538.54万元,增加报告期利润总额2,538.54万元;其他资产损失减少报告期利润总额1,070.14万元。前述事项合计减少报告期利润总额2,765.4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27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956,680.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3,952,552.48元,2023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8,930,491.40元,2022年度现金分红110,900,092.32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77,250,230.00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8,078,649.4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302,584,978.45元。

母公司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89,304,914.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19,722,323.88元,2023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8,930,491.40元,2022年度现金分红110,900,092.32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77,250,230.00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79,196,654.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03,053,799.74元。

综合考量公司目前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合理平衡,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引,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1,417,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72,085,059.96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2,085,059.96元,占2023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50.07%。若公司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该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给予全体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31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及续贷),拟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综合授信项下额度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融资机构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具体使用授信额度、日期、利率等以公司与各融资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该合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之内。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采矿权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融资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融资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内签署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非金融机构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2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 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即2023年度)提前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30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8. 决议有效期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其他说明

本议案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若启动小额快速融资事宜,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3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

鉴此,公司同步对现有的经营范围重新梳理登记。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造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水力发电;木材采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修改,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