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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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1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21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张岚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岚女士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1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未达标,1,92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部分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减,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未达行权条件,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5.2832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曹迎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由公司战略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派出并依法成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刘巍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补选曹迎春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曹迎春女士简历
曹迎春,女,54岁,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移动总部内审部总经理,兼任中国移动财务公司监事会主任,5G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监事。历任山西省邮电管理局财务处项目经理;山西移动通信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副总经理;中国移动总部内审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副经理、经理(期间兼任建设项目审计处副经理);中国移动总部内审部副总经理;中国移动党组巡视组组长(总经理级)。
曹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迎春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1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东爱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讯飞至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智飞元年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元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28,050.00万元。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74,530.34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吴晓如先生、江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在审议此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5,321,88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经审计总资产为1,957,357百万元,净资产为1,306,432百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09,309百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31,766百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10.01%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中国移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淘云”)
法定代表人:刘庆升
注册资本:8,42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声谷A区2号楼科研楼6层、23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语音数码产品、玩具、教学用具、通讯设备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发、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安徽淘云总资产为60,558.59万元,净资产为28,326.2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88,770.48万元,净利润为8,46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刘庆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淘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广东爱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因智能”)
法定代表人:杜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124房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零售;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爱因智能总资产为1,476.90万元,净资产为653.0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520.79万元,净利润为113.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原公司副总裁杜兰女士担任爱因智能董事长,杜兰女士于2023年4月19日从本公司卸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爱因智能于2024年4月19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尔智能”)
法定代表人:FANG LU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国声谷产业园一号中试楼6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信息产品开发、销售、服务;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网络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网络家电及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网络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飞尔智能总资产为1,138.79万元,净资产为56.1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44.85万元,净利润为240.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副总裁江涛先生担任飞尔智能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飞尔智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
法定代表人:包信和
开办资金:135,3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类学科研究生班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出版。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总资产为2,219,163.43万元,净资产为1,989,573.92万元,总收入为747,108.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中科大全资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科大讯飞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中科大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知科技”)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注册资本:251,708.58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11-244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财税咨询;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大华审字【2024】11110140401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言知科技总资产为408,301万元,净资产为364,2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2,315万元,净利润为-10,402万元。
言知科技系本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言知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安徽讯飞至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至悦”)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995 .41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09-36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电子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日用百货、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讯飞至悦总资产为4,992.08万元,净资产为4,380.1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32.08万元,净利润为302.3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副总裁于继栋先生于2023年5月17日前担任讯飞至悦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讯飞至悦于2024年5月17日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云融通”)
法定代表人:孔卫东
注册资本:28,683 .18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1号楼10层1001室至1005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委托加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照相器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红云融通总资产为47,372.60万元,净资产为4,771.5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9,717.28万元,净利润为478.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担任红云融通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红云融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9)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羚羊工业互联”)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会胜路与杨林路交汇处上源汇展科技园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生产线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羚羊工业互联总资产为48,989.02万元,净资产为7,629.2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846.82万元,净利润为-2,301.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担任羚羊工业互联董事长,副总裁于继栋先生担任羚羊工业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羚羊工业互联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0)上海智飞元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飞”)
法定代表人:李彤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层275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智飞总资产为1,528.93万元,净资产为1,440.5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60.38万元,净利润为-54.3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副总裁于继栋先生担任上海智飞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海智飞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安徽元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元构”)
法定代表人:徐景明
注册资本:2,6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11-4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安徽元构总资产为2,218.40万元,净资产为2,180.3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净利润为3.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担任安徽元构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安徽元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2)安徽东方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讯飞”)
法定代表人:吴晓如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二号楼316室
经营范围:教育教学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翻译服务;教育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东方讯飞总资产为0.01万元,净资产为0.6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1.23万元,净利润为313.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总裁吴晓如先生担任东方讯飞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东方讯飞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东方讯飞已于2024年02月23日注销。
13)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硅谷”)
法定代表人:吴海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1号研发楼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科大硅谷总资产为38,462.64万元,净资产为7,181.5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88万元,净利润为-2,642.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总裁吴晓如先生担任科大硅谷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科大硅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形成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商品、劳务等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较实际发生额不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年初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实际经营需求开展业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提前预计到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求进行,并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权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2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本将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后发生变动,公司将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此外,为提高监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减为4人,并相应地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相应地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641,608股,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15,375,793股变更为2,311,734,185股,注册资本由231,537.579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31,173.4185万元人民币。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注册资本变动、股份变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2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等原因,公司将对相关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64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2,315,375,793股的比例为0.1573%。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2,12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7,491,7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07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26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将对其到期未行权的15.40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年12月4日,该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84名员工离职,公司拟对相关8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177,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987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4年2月23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公司拟对相关1,98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41,6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936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51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7,32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离职的51人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总数(2,240人)的比例为2.28%(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为1.31%),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2、个人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为合格)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E档(为不合格)解除限售0%,公司100%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有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该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条件部分未达标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1)大模型技术先进性考核
“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或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鉴定,实现:
● 完全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算力平台,实现通用人工智能“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
● 在性能上,对标ChatGPT(指GPT3.5),中文超越,英文相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在前述基础上,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2023年业绩进行阶梯考核: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可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100%;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可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80%;
●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可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60%。
实现情况:
(1)2023年,公司在核心技术和产业配套上持续加大国产自主研发投入,并形成在国产算力底座“飞星一号”上的领先成果。中国电子学会(中国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总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于2024年1月组织了“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关键技术及创新应用”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成员包括北京大学鄂维南院士等8名专家,形成有关鉴定结论“该成果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基于全国产自主可控平台研制的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 V3.0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中文能力超越 ChatGPT(GPT3.5),英文能力相当。”。
此外,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受到多方肯定与权威认证,在多个第三方机构背靠背评测中排名第一。例如,在新华社研究院发布的国产大模型报告中,讯飞星火位列总分榜首,智商最高、工具提效能力最强;在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发布的《寻找最聪明的大模型:国内主流大模型能力深度评测》中,讯飞星火荣获中国“最聪明”大模型的称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经济研究院测评报告显示“星火大模型3.0版表现国内领先,并在完全国产自主可控的技术平台上,取得了与国际一流大模型表现相当的水平。在所有7个测评行业的表现均大幅超越GPT3.5,并在部分行业优于GPT-4”。
(2)2023年,公司面对复杂不确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踏踏实实地推进长期的高质量增长,为未来夯实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面。在保持毛利率高于上年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6.50亿元,较2020年营业收入130.25亿元增长为51%,公司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财务指标满足第一档解限条件,即可解除限售比例为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60%,剩余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40%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予以注销。为此,公司全部激励对象(共1,929名,不包括个人绩效考核为D当期需要全部回购注销的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原计划当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40%合计3,500,68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641,608股,该等股份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15.02%,占公司总股本2,315,375,793股的比例为0.1573%。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26.2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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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授予价格26.4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授予价格调整为26.28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5,701,458.2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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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四、回购注销合规性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1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未达标,1,92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部分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减,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2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当前,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引入新的商业模式,系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
1、合作融资租赁公司
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2、担保额度
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3、业务期限
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且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后,选择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
1、信誉良好,经营现金流稳定,具有长期偿债能力;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融资租赁销售作为促进资金回笼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前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目前,公司在教育、医疗、智慧城市等领域,落地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服务,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是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77,160万元。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83,929.4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3%;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2,288.0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7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2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
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与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未来12个月预计为相关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应付账款以及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未来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为38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22,000万元。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担保拟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应付账款等担保额度可在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此外,基于票据池业务的良好实践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以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未来12个月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共享上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来12个月预计担保额度的需求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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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含供应链类)、贸易融资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品种等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需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未来12个月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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