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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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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61,060,15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要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超纤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超纤产品涉及的工艺研发、生产能力。超纤材料是在充分剖析天然皮革微观结构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加工工艺制造而成的新型材料,在外观、结构和性能上与天然皮革相似,在机械强度、耐化学系、质量均一性、自动化剪裁加工适应性等方面更优于天然皮革,被广泛应用于制鞋、箱包、沙发、汽车内饰、服装用革等领域,随着新技术和新生产工艺的不断应用,未来,超纤材料将能满足更多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也将进一步拓展,替代天然皮革市场的空间和潜力仍然很大,市场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二)威富通的业务概要

威富通是一家专门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软件服务的软件开发企业,主要业务为技术开发业务、移动支付分润业务及增值业务,主要是通过最终消费者在其软件平台中的交易量向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收费。威富通以其自主开发的移动支付云平台软件系统先后为国内包括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200多家银行以及海外5大洲4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银行或收单机构提供移动支付系统开发及运营解决方案,同时提供电子会员卡、电子发票、移动广告等基于支付的增值服务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1)技术开发业务。威富通以自主研发的移动营销云平台以及针对行业特点订制的移动应用平台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移动运营服务和深度的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

(2)支付分润业务。支付分润业务根据客户来源分为直连业务、银行间连业务和三方业务。直连业务客户为威富通先行与商户已经进行前期的技术沟通,在了解商户需求的基础上研发对应的服务软件平台,然后再由威富通引入银行或者其他清分机构进行支付服务。直连业务中,客户由威富通开拓,威富通既提供软件服务也负责为银行或者其他清分机构获取商户,故银行或者其他清分机构愿意支付更高的费率。银行间连业务为威富通根据银行需求打造大众性交易软件平台,广泛服务于银行导入的各类客户。银行间连业务中,客户由银行开拓,威富通仅提供软件服务,故费率相对较低。

(3)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增值服务及其他业务主要为金融类服务、销售分润服务和广告等业务等。金融类服务为威富通基于其支付分润业务收入服务的商户数量、金融机构数量而产生的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代收代付业务、分期业务、信用付业务、数字营销业务等。广告业务为威富通围绕微信的社交功能,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为商户制定移动营销合作方案。销售分润业务为威富通在基础支付服务软件的基础上,根据大交通、零售等细分行业特意打造的服务软件。例如销售网络平台(票务平台等),并对平台进行持续的运营及更新,根据交易量获得分成。

(4)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主要为移动支付终端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威富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完成了剩余部分的机组整组试验、涉网试验和机组满负荷试运。经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提交的《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中的意见:华峰超纤分布式能源1、2、3号机组已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整套试运表明,各系统及设备的调试符合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并投入运行,主、辅机满负荷运行稳定,升降负荷平稳,机组各项技术指标均在合格标准,生产准备充分,同意1、2、3号机组移交生产。至此,子公司分布式能源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详见《关于子公司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投入商业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2、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富通”或“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以人民币393.96万元投资株式会社NETSTARS公司(以下简称“NETSTARS”),持有股份360,000股。NETSTARS于2023年9月26日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综合考量NETSTARS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日本股市情况等,经威富通董事会决议,子公司决定出售所持有NETSTARS公司的全部股份,退出NETSTARS投资项目。(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投资项目上市退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3、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2号)、《关于对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3号)、《关于对段伟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4号)、《关于对鲜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5号)。(详见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下一步,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