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磁性元器件、光通信产品、各类电源产品及新能源系统等。

顺应全球技术发展趋势并践行国家“十四五”规划,公司致力于成为数字化和新能源领域的优质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提供者。公司始终坚持技术优先、品质优先的发展策略,构建以技术储备为根基、以高性价比解决方案为核心的产品战略,从而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聚焦主业,深耕细分市场,依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力的要求有选择地向上下游进行延伸,建立更加完整的产业价值链条。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器件主要包括:网络变压器、高频电源变压器、电感。产品类型有:磁环绕线式网络变压器和新型片式网络变压器、平板变压器/电感、贴装变压器/电感、一体成型电感、光伏逆变器变压器/电感、射频变压器等系列产品,通过基于小型化、扁平化、模块化、标准化的不断创新,广泛应用于信息通信、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医疗设备、仪器仪表、电源装置、新能源发电、储能设备等领域。

2、光通信产品主要包括:光器件、光模块。光器件系列产品包括TOSA、BOSA、TriOSA、QOSA;光模块系列产品涵盖传送网、有线接入网、4G/5G无线网、数据中心相关产品。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创新,并推动产品向小型化、低功耗、大容量方向发展,为数据中心客户提供40G、100G、200G和400G的全系列高速光模块,并且最新硅光800G DR8光模块Demo已经研发成功;为电信设备商客户提供4G和5G网络承载传输的光模块;以及固网接入FTTX应用光模块,已成功研发了FTTR相关产品。

3、各类电源产品及新能源系统主要包括:适配器、个人终端充电器、定制电源、通信电源系统、通信储能系统、通信光伏供电系统、家用及工商业用光伏储能系统等。

4、户外生态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储能电源、运动手表等。公司基于既有的通信和电源、新能源产品技术,创新性地使“户外”+“新能源”结合发展出与低碳生活相关的C端系列产品。核心是为户外出行提供电源和网络的便携产品,并由此发展一系列生态产品。为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公司还推出了既可用于家庭光伏并网发电又可用于户外活动的多用途便携储能电源。

5、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合并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465.79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未分配利润 246,544.03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少数股东权益 -81,078.24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的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4,975.91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未分配利润 -47,847.81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少数股东权益 -87,128.10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所得税费用 300,441.70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少数股东损益 -87,128.10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7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6,300万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6月8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于2023年7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本次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3,626,06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17.6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发行费用9,405,30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53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000.0000万股的2.5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202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00元/股调整至10.367元/股,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万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份;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其中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2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1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公司将择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0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4月26日。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公司将择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的权益全部处置完毕,本次激励计划将结束。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2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10,894.71万元,详情如下: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1、金融工具减值”。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894.71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0,894.7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2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于谨慎性原则,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前期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主要会计科目: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净利润的调整,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时,对业务开展的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2023年公司新增部分出货产品,是由客户直接提供部分零部件,该零部件为铭普光磁出货成品的核心部件,且成本占比较高,客户承担该零部件的制程损耗、库存及其它管理费用,即公司对该部分零部件不享有完整的控制权及不承担主要风险。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

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应当对该部分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相应追溯调整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主要会计科目: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净利润的调整,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3、对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在利润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对母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在利润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5、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6、对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7、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二)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2、对合并年初至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3、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下转1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