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1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4月22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审议相关监事候选人名单及资料,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军先生、张昆先生、张晓峰先生、李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另有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军先生,56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生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硕士学位。王先生1990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团委副书记,渤海钻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等职务;2017年8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2022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昆先生,50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按部门正职管理),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直属纪委书记。张先生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本科毕业。张先生1996年加入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12年12月任中国石化沧州炼油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1月任中国石化沧州炼油厂党委书记、副厂长;2019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副主任;2021年5月兼任直属纪委书记;2023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按部门正职管理),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直属纪委书记。
(3)张晓峰先生,54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本科毕业。张先生1995年加入中国石化仪化公司,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18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部副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张先生兼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李伟先生,47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先生是高级审计师,硕士学位。李先生1999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处长、处长,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部处长、主任等职务;2022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除前述披露外,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期,前述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24-01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与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9 点 00分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0点00分
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0点1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特别提示: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提醒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的投票意见,将视同其对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意见。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7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4、5、6、8、10、11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第9、12、13、14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2、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年会议案10、股东年会议案11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股东年会议案4、5、6、7、8、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年会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4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
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送达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728,或传真号码:010-59965997)。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执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预期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三)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邮编:100728
联系电话:86-10-59965998
传真号码:86-10-5996599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附注二___股(股东账号 )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在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举行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如未有填上书面,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本公司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5月23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回执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附注3:
■
■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第1项议案至第11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第1项议案至第11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对于第12项至第14项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该等议案中每项子议案所对应的“投票数”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填写“√”号,则视为将投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4。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3: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五、董事、独立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年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董事、独立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由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董事、独立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董事、独立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为止。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4-01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查,并经审议相关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柏志先生、张建阔先生、赵金海先生、杜坤先生、章丽莉女士、徐可禹先生、郑卫军先生、王鹏程先生及刘江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柏志先生、张建阔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赵金海先生、杜坤先生、章丽莉女士、徐可禹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郑卫军先生、王鹏程先生及刘江宁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郑卫军先生、王鹏程先生及刘江宁女士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有关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十一届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候选人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将与本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现就第十一届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提议如下:
一、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王军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在服务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确定。根据前述薪酬实施办法,薪酬由基薪、业绩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能、责任和本公司的业绩确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税前)。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内披露报告期内相关董事、监事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二、非执行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张昆先生、张晓峰先生、李伟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另外,为了保护董事及监事利益,本公司为董事及监事购买责任保险。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柏志先生#,53岁,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吴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吴先生1993年加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三公司副经理、勘探开发监理部副主任、采油工程处副处长、致密油藏开发项目部主任、采油工程处处长、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主任、安全总监等职务;2017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副局长;2018年11月任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4月任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23年9月任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2)张建阔先生#,49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张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学位。张先生1999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黄河钻井总公司钻井四公司副经理、钻井三公司经理、黄河钻井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经理、经理等职务;2018年12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3)赵金海先生*,53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赵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赵先生1996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工艺研究院总工程师、副院长等职务;2018年3月任中石化休斯顿研究开发中心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
(4)杜坤先生*,45岁,现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杜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硕士学位。杜先生2000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历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延安项目管理部经理(按中层副职管理)、涪陵项目管理部经理(按中层副职管理)、西南分公司经理兼涪陵项目管理部经理等职务;2020年12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总经理。
(5)章丽莉女士*,50岁,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章女士是正高级会计师,本科毕业。章女士1995年加入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18年4月任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12月任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6)徐可禹先生*,35岁,现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监。徐先生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徐先生2014年7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6年5月任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7年8月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监。2023年10月起兼任此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7)郑卫军先生+,5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郑先生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十四和十五届主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2001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10月起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起任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起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起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王鹏程先生+,53岁,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及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王先生曾先后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审计服务首席运营官及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9)刘江宁女士+,45岁,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女士是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刘女士2017年10月被教育部推选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中国青年经济学者优秀论文”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除前述披露外,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期,除张建阔先生通过本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7,252股之外,其余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