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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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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2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标的公司”)7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工作量较大,相关方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间内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考虑到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市场预期较高,且涉及的审计、评估结果尚未确定,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未能就交易作价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2024年4月19日前)无法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鉴于以上因素,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下午15:00-16:00,通过价值在线线上平台(https://eseb.cn/1dPmK0dXU6Q)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沟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披露的《高新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24年4月19日起24个月内(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六)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根据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公司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未来公司能否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及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的时间、交易方案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定期报告的情况。

(四)《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