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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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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27,3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27,31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 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 年4月3日实施完毕。

1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4月2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55%。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327,317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对象、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