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0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4,050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436,34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7,70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按照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厦门云禧、贵阳保利大国璟、杭州保利都和轩、天津保利云禧、成都保利北新时区花园、九江保利天汇、宁波保利和光城樾二期等项目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6,344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对武汉滨江臻毅置业有限公司、漳州中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合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合计计提减值准备67,70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4,05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328,23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3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 担保金额: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新增加317.01亿元。

● 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担保已落实反担保等相关增信措施。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已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担保317.01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转让应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等),解除担保986.8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1353.37亿元。按照被担保主体类别分类如下,被担保主体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第四季度新增担保金额详见附表1。

单位:亿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3.37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转让应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等),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1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26.86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转让应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等),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79%。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3年度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将控股子公司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相关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相应发生的共同投资、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业务,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2、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亿元。2023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亿元。因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公司部分董事兼任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平、陈关中、周东利、於骁冬、陈育文、张方斌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发生额,接受股东借款、富余资金调用的交易金额为余额。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企业信保(广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联营企业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合伙协议等履行投资管理等职权。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08,657,468.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70,443,41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105,031,5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64,818,854.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2,243,697.50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现金分红,则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40%。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5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发,各方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权益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此形成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监管要求及行业特点。

2023年末,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累计对联营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63.45亿元,2023年净减少68.98亿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要求,为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单笔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资助情形为公司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等形成的财务资助,具体包含以下情况: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被资助对象可能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相关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项目公司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并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及运营效率,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日常监管,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6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在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等持有房地产项目,当使用境内人民币、境外美元融资投向其他地区项目时,将产生货币错配,存在汇兑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风险,公司通过远期外汇等来对冲实体投资的相关损益。相关业务以套期保值、管理风险为目的,不涉及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7.83亿美元,业务品种为远期外汇。在相同工具、品种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相互调剂。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截至2023年末,公司境外持有房地产项目共15个,分别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美国洛杉矶和旧金山,以及英国伦敦等城市。海外主要资金来源币种包括境内人民币和境外美元、港元贷款,当投资澳洲、英国等非美地区项目时,会产生货币错配,存在汇兑风险。

公司拟采用远期外汇合约对冲境外房地产项目的汇率风险,其中远期外汇合约是套期工具,海外房地产项目预期投资和回款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均满足套期有效性,两者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相互抵销,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2024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不超过7.83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有效期一年。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83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工具为远期外汇,产品结构简单易管理,风险可有效评估。

2、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汇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元、英镑等多币种交叉远期。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度按照上述计划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但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会带来潜在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主要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并选择产品成熟、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风险管理手册,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交易前,公司咨询专业金融机构建议,针对交易时点、金额、产品、价格等方面出具专业意见,辅助公司决策。

3.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4.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7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

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概述

因管理需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部分合作项目公司的董事或高管,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合营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股东借款或对等调用富余资金等构成关联交易。

2、2023年度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2023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上述交易金额为余额。

3、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相关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具体交易类别及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注:以上交易金额为余额。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2023年度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主要为保障相关业务开展及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确保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