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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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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就2023年履职情况各自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薪酬制度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确定了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在任期间的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发展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内容真实公允。

(1)、全体回避《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委员在审议本人薪酬或津贴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及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各种业务,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各相关金融机构对该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的担保事项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30,320,761.28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依据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薪酬制度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发展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监事人员薪酬计划,内容真实公允。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生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30,320,761.28元。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云,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传,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持平,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审计费用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及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日人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务。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