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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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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苏豪弘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6,76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76,750.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完成省属贸易企业合并重组后融合发展的崭新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变化,苏豪弘业借助集团融合发展之势,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目标,聚焦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笃行实干,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增长。

(一)坚持“多点发力”,规模效益稳步提升

1.围绕效益效率持续优化核心指标

公司全年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核心指标持续优化。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20亿元,同比增长9.01%;实现利润总额6121.67万元,同比增长56.30%。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毛利率、经营性现金流等指标稳中向好。

2.做精做专优势业务稳住贸易基本盘

着力抓好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将资源要素向重点业务、优势产品集中。玩具、宠物用品出口业务强化自主研发,坚持拓展大客户资源,努力开发新兴市场,毛利率稳步增长;劳保手套出口业务继续以优质服务稳固客户,加大参加国内外展开发新客户,出口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积极服务农业现代化战略,在农业机械进口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具有了一定优势的专业能力;煤炭实现保供与市场化经营联动发展,完成省煤炭应急储备任务的同时,推动业务经营迈上新台阶;尿素等核心化工产品,把握市场机遇,拓展出口业务,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3.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

弘业环保聚焦节能环保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实现双方技术产品资源的优势互补,逐步从传统设备贸易商到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转型,2023年成功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弘业技术招标代理业务形成货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多类型发展,在江苏省招标行业内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遍及市政、医疗、工业、电子、水利、建筑等行业;苏豪云商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产学研合作,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通过“弘途跨综”线上平台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发展。

4.强化文化特色业务促进提质增效

苏豪爱涛文化持续服务国家、省市重点文化艺术工程建设,着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新疆克州博物馆及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新取得五项国家级荣誉,南京宪法广场和河西金融城项目获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爱涛文创园区文化商业运营提升质效,新增12家文化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众创空间,“一站式”服务助力中小微文化科技类企业发展;加强数字科技展览与IP营销有效融合,力争融合省级两馆平台优势,举办多种国潮文化活动,打造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艺术创作孵化基地。

(二)激发“第一动力”,改革创新成效凸显

1.以科研为主线强化创新能力。公司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围绕新质生产力谋发展。全面推进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公司数字化应用水平,形成了覆盖出口、进口、内贸业务全流程业务平台、财务核算平台和ERP系统移动端平台;苏豪云商通过跨境电商“智云中台”和跨境电商智慧供应链的研发,提升AI、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研发水平;弘业永恒持续加大对扬州研发中心硬件设备、软件应用和设计方面投入;弘业环保打造自主知识产权的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平台。

2.以品牌为核心加大对外影响。2023年6月公司正式更名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向提升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的影响力;“爱涛 ARTALL”及弘业永恒的“烨艺美 KITE MAGIC”两个品牌成功入选2023一2025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按照AEO海关高级认证标准开展自我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与自我革新,全面提升公司信用水平。

(三)守牢“风险底线”,治理体系优化完善

1.多措并举强化风险控制。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顺利通过省国资委 2023年法治及合规管理工作检查;对合作仓库采取定期检查与飞行检查、实地盘库与远程监督盘库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货权安全,加强货权管理;制定能源化工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规范监督期现业务开展,并实时跟踪价格走势;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业务“事中控制”。

2.多管齐下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合法规范运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围绕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等上市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管控机制,保证董事会相关决策落实。

3.多维联动筑牢安全防线。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彻底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风险和隐患;加大安全巡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完成各类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及疏散演练等,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够突出,二是公司人才队伍结构性短缺明显,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三是风险管控信息化、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

三、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外贸行业概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货物贸易进出口好于预期、实现了促稳提质目标。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出口23.77万亿元,增长0.6%;进口17.99万亿元,下降0.3%。全国有进出口记录的外贸经营主体首次突破60万家,意味着外贸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创新机会也将更为丰富。

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发展重要动能。根据海关初步测算,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增长15.6%。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进口5483亿元,增长3.9%。参与跨境电商进口的消费者人数逐年增加,2023年达到1.63亿。

2023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

(以上引自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等官方网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政府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二)能源化工贸易概况

我国独特的能源结构决定煤炭是我国当前不可替代的主要能源,煤炭的安全稳定供应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全国煤炭供应总量达到47.1亿吨,同比增长3.4%,煤炭进口量达到4.74亿吨,出口447万吨。煤炭价格方面,上半年大幅下降,下半年窄幅回升,主要特点为:一是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保持稳定,二是动力煤市场现货价格回落,三是炼焦煤价格回落,四是国际煤炭市场价格下行。(以上源自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3年煤炭行业发展报告》)

2023 年,受宏观经济形势、煤炭和天然气价格、供给和需求季节性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尿素、液氨价格走出“V”型行情。其中一季度震荡下行,二季度加速下滑,三季度触底大涨,四季度冲高回落。 (以上引自生意社等网站相关分析报道)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涵盖出口、进口及国内贸易,贸易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0%以上。出口贸易主营玩具、宠物用品等大类产品,进口贸易主营机电设备产品,内贸业务主营能源化工等。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做强存量,做大增量。

文化和投资作为公司贸易主业的补充。其中,文化特色业务聚焦“文化工程”“文化商业运营与贸易”“文化投资与金融”,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效果,在行业细分领域单点突破、多元尝试发展;投资业务专注以投资驱动贸易主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围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探索“以融促产、以产助融”的投资模式,发挥资本的“催化”和“孵化”作用。

(二)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包括一般贸易业务及跨境电商业务两类。一般贸易业务中,由公司负责洽谈客户,确定供货方,公司的利润体现在买价与卖价之间的差价。

1、一般贸易业务

一般贸易业务下,具体划分为销售环节及采购环节:

(1)销售环节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各类展销会、直接推销、线上营销、客户推介、业务洽谈、参与投标等多种方式拓展客户资源,获取市场项目信息。通过上述业务承揽活动获知客户的采购需求后,公司首先对客户的资信背景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以及盈亏测算,对于符合公司合作要求的客户,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获得通过后,公司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协调供应商生产发货。

(2)采购环节

公司主要施行“以销定采”的采购制度,在公司与客户基本达成销售意向或中标后,会甄选合格供应商组织货源。经过商务谈判与供应商确定基本商务条款后,进行业务评审。评审通过后,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2、跨境电商业务

主要业务模式为跨境电商出口零售贸易,即公司通过亚马逊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以线上零售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盈利模式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与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之间的价差。

3、文化艺术工程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豪爱涛文化从事的文化艺术工程业务主要模式为:通过市场开发获取业务招标信息后,由业务评审小组评审;项目立项后,编制投标预算并组织投标;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组建项目组,编写《工程项目盈亏核算表》《采购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驻场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承揽工程业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流程,从苏豪爱涛文化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进行比选或询价,采购货物或提供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组报送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交由业主单位指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待审核报告确认后,工程资料汇总交至指定部门保管。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20亿元,同比增长9.01%;全年实现利润总额6121.67万元,同比增长56.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3.56万元,同比下降15.28%。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14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15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资源和义务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关联人含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人众多且多数金额较小,公司将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交易金额,其他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全部为苏豪控股集团内关联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1.以上关联人含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人众多且多数金额较小,公司将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预计交易金额,其他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全部为苏豪控股集团内关联公司。

2.2023年7月,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重组后,苏豪控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关联法人与关联交易金额较上年度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71223

成立日期:1994-04-29

注册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末,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22,044.69万元,归母净资产963,971.0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2,000,117.16万元,归母净利润85,516.5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056,509.71万元,归母净资产2,327,780.0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803,221.48万元,归母净利润46,705.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豪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法人为苏豪控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均参考市场价格,按照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价格定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价格参考相同规模项目的利润水平确定;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价格以房租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6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2.53亿元,用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0.65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和进行证券投资。

(二)投资额度

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2.53亿元,用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0.65亿元。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循环使用。投资获取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应包含在初始投资金额内。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包括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基金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及证券投资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其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后续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另行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控制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业务操作规范流程》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强化投资、理财专业人才及团队,加强对证券市场及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研判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密切跟踪证券投资走势及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动态调整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具体实施,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及证券投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和资管计划,证券投资主要是买卖股票,主要风险包括利率波动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8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其中,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及《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6,76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76,750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金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10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2,345,511.42元,其中: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348,740.51元,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9,996,770.91元。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主要是荷兰RAVEN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再纳入本期报表范围、公司前期披露的与宁波科瑞科特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以及其他未决诉讼事项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未决诉讼计提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六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公司本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4,232,345.68元,其中: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068,440.62元,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163,905.06元。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主要是荷兰RAVEN公司不再纳入本期报表范围,以及公司收到江苏华泰船业有限公司还款转回以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38,113,165.74元。

2、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49,458.73元,合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3,349,458.73 元。

上述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影响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1,462,624.47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11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苏亚金诚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为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7人。

3.业务规模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43,648.59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4,483.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298.63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37家,审计收费总额为7,886.61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含本公司)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可能存在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瑞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灿志,201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从事质量复核工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预计总体费用与2023年度相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苏豪弘业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4-013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61%。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042,651.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6,76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76,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相关品种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目的是更好地规避经营中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使经营更加稳定。

●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煤炭等能源化工产品。

●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规模: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在前述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外汇衍生品业务限于公司出口或海外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合约外币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目的是规避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经营,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可能存在政策、市场、基差、资金流动性、信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等能源化工的贸易业务,在贸易经营过程中承担了较大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以及主要结算外币的汇率波动风险。套期保值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来进行风险转移,有效对冲商品价格和汇率变化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为防范相关业务品种价格大幅波动和主要结算外币的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相关品种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目的是更好地规避经营中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使经营更加稳定。

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5、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6、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7、其他满足套期保值业务目的的情形。

(二)交易金额

公司买入套保数量不得超过对应的当笔(当期)的销售数量;卖出套保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对应的当笔(当期)采购数量。

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在前述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外汇衍生品业务限于公司出口或海外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合约外币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煤炭、尿素、橡胶等产品。

2.交易工具:境内商品交易所的标准期货合约或银行制定的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品。公司使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远期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及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场内对手交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授权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适时修订以上制度。

2、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规范日常套期保值行为,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3、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公司明确套保专员,负责执行指令;执行部门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申请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财务部门依据套保决策审批流程进行资金监管。

4、提升专业能力

公司配置期货专业人员,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5、完善止损机制

对于套保过程中风险敞口发生变化导致套保必要性下降,或触发套保方案中设定的止损条件,公司业务执行部门将及时向套保决策小组报告并按制度执行止损。

6、优化技术环境并建立下单复核制度

针对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等问题,公司优化网络配置,并要求每次指令执行后必须复核校对,确保无误。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