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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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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4版)

(7)中合镍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中合镍业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锌锗、中合镍业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锌锗、中合镍业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66,571.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26%,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8,181.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19,962.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0%,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号,以下简称“《决定》”),追溯调整已披露的 2021 年、2022年年报,2023年分季度财务数据。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概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以上导致公司相应年度会计处理不准确,收到《决定》后,公司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对会计处理不准确事项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并提出改正方案,实施更正。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当重视,事后加强各职能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二、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及金额的影 响如下(金额单位:元):

(一)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

(四)对2023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对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我们仔细审阅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述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相关信息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述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22 日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出具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盛屯矿业的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11@600711.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将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振鹏先生

总经理:周贤锦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亚鹏先生

财务总监:翁雄先生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11@600711.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2-5891697

邮箱:600711@600711.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本次将对19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8,972,1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份总数由3,131,641,380 股变更为3,122,669,280股,注册资本由3,131,641,380元变更为3,122,669,28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删除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条文序号进行相应变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就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报,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5,854,997.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694,255.5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1,641,38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972,1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A股股份32,057,729股,可分配股利的股份数为3,090,611,551股,以此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28,716.86(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

2023年度,公司就回购A股股份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1,6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总额人民币229,420,374.30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6.6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依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谨慎原则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未来的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授信金额不超过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融资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银行代客衍生品交易(人民币汇率交易、货币掉期、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融资品种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范围内发生的具体贷款提供担保或共同负债模式(具体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采矿权或探矿权进行抵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房产、股票、银行存款存单、银行理财、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股权进行抵质押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融资的所有文书。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主要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7.5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4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19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对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72,1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3.83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3.77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暂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四)授权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业务有资金需求,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负责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